关于印强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1 15:41:07】 【稿件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干部处】 【关闭】
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表决通过:
免去曾文莉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官润之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印强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启军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张明艳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杨毅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胡鹏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崔小军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印强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李启军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张明艳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杨毅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
任命胡鹏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崔小军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王璇、白晶、冯立斌、李朋、李博、吴云山、余洪、张旭增、张法能、张祎、陈文铂、陈伟清、陈诗媛、林艾婧、周鸿明、赵咏、黄慧敏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特此通知。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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