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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不任职回避的法院工作人员名单
【发布时间:2021-07-19 17:29:43】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根据穗中法[2021]87号《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督察室对不任职回避的法院工作人员,应通过广州审判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布不任职回避工作人员的名单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的从业情况及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在其配偶、子女、父母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张贴、发出《法院工作人员任职告知书》,告知人民法院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督促律师事务所及主要合伙人履行监督管理义务及人民法院问责追究的权利。”我院干警的配偶、子女、父母从事律师职业的,已按规定在其配偶、子女、父母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发出《法院工作人员任职告知书》。现将本人不申请任职回避的干警名单公布如下: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申请任职回避的干警(7人)
序号
姓名
单位及职务
近亲属称谓
姓名
所在律所(所在地)
1
穆健
广州中院员额法官
儿子
张牧远
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
2
吴清云
聘用制法官助理
配偶
谢子杨
广州南沙区法律援助处(广州市南沙区)
3
赵云川
广州中院员额法官
配偶
周燕屏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广州市天河区)
4
柳玮玮
广州中院员额法官
配偶
郑凯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广州市天河区)
5
叶洁靖
广州中院员额法官
配偶
金彤
海南大华园律师事务所(海口市)
6
饶田田
广州中院员额法官
配偶
孟飞
北京市青石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西城区)
7
林幼吟
广州中院员额法官
儿媳
彭莹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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