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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第14批减刑假释案件裁后公示
【发布时间:2018-06-24 09:20:15】 【稿件来源:审监庭】 【作者:审监庭】 【关闭】
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广东省广州监狱提请罪犯张永富等229人减刑、假释的第14批减刑、假释案件已审理终结,现将减刑、假释裁定书向社会予以公示。
    如对裁定结果有异议,可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放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信箱。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四批减刑、假释案件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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