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第六批罪犯减刑、假释裁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5-03-02 09:34:36】 【稿件来源:审判监督庭】 【作者:】 【关闭】
公 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批减刑、假释案件广东省女子监狱提请罪犯袁少玲等249人减刑、假释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批减刑、假释案件。
(2015)穗中法刑执字707-855号由审判员覃信群、审判员廖俊莲、人民陪审员谢敏广组成合议庭审理,审判员廖俊莲担任审判长。
(2015)穗中法刑执字856-955号由审判员覃信群、审判员廖俊莲、人民陪审员谢敏广组成合议庭审理,审判员覃信群担任审判长。
公示期限为五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于公示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并将书面意见放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意见箱。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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