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提请罪犯陈韩升减刑裁定公示
【发布时间:2014-11-07 14:41:59】 【稿件来源:审监庭】 【作者:审监庭】 【关闭】
广 州 市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广州市公安局提请罪犯陈韩升减刑案件,经法院审理终结,已于2014年3月4日进行宣判,现将减刑、假释裁定书向社会予以公示。
如对裁定结果有异议,可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放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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