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首页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广州中院公示公告中心 >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公开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批(之二)减刑案件裁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4-10-27 16:20:08】 【稿件来源:审监庭】 【作者:审监庭】 【关闭】

 

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批(之二)减刑案件广东省某监狱提请罪犯夏志前等2人减刑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本院依法由审判员张一扬、审判员兰永军、代理审判员王汇文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批减刑案件,由审判员张一扬担任审判长。
    公示期限为五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于公示之日起五日内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放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信箱。
 
    附: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批减刑案件裁前公示表(之二)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打印】 【关闭】


网站管理 | 网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43号  粤ICP备05092498号  @copyright2016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10网上报警

技术支持电话:020-3262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