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批减刑假释裁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4-09-23 09:05:58】 【稿件来源:审监庭】 【作者:审监庭】 【关闭】
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批减刑、假释案件广东省女子监狱提请罪犯张伟容等346人减刑、假释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批减刑、假释案件。
4795-4994号由审判员廖俊莲、审判员覃信群、人民陪审员曹广明组成合议庭审理,审判员廖俊莲担任审判长;
4995-5094号由审判员廖俊莲、代理审判员林锐君、人民陪审员曹广明组成合议庭审理,审判员廖俊莲担任审判长;
5095-5140号由审判员陈冬梅、审判员廖俊莲、代理审判员林锐君组成合议庭审理,审判员陈冬梅担任审判长。
公示期限为五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于公示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并将书面意见放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意见箱。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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