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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6-04-13 00:00:00】 【稿件来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吴树坚】 【关闭】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3年,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各项工作,在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支持下,认真执行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积极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宗旨,经受住了非典疫情和繁重任务的考验,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全年共受理案件161490件,比上年下降1.83%;审结148894件,同比增长0.25%。存案12596件,下降21.16%,是1996年以来最少的一年。全市法院干警人数占全省法院的13.46%,其中法官占全省法院的12%,受理、审结案件分别占全省法院的23.34%和23.17%;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129.59件,比全省法院法官人均结案多62.45件。市中院受理案件27804件,下降9.65%;审结22764件,下降4.44%,排除上年审结了4583件行政系列案这一客观因素的影响,结案增长18.23%;存案5040件,下降27.52%。全市法院工作局面焕然一新,实现了收、结、存案良性循环。

    一、围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长足发展

    坚持正确的司法指导思想,通过全面加强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率先建立文明法治环境。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089件,增长13.74%,判处被告人15714人。严惩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重点打击杀人、爆炸、绑架、抢劫、抢夺、盗窃、拐卖妇女儿童、“黄赌毒”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严重危害公民生命财产的犯罪。下半年精心组织打击抢劫、抢夺犯罪的专项斗争,全年审结一审“两抢”犯罪案件4997件,判处被告人6772人,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大力开展“禁毒03工程”,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262件,判处被告人565人。执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坚持严之有据、保障人权。2001年4月“严打”整治斗争开始至2003年底,全市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31091件,判处罪犯34694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8040人,有力促进了我市社会治安的好转。“严打”整治斗争锻炼了法院队伍,先后有18个集体和36名个人被评为全国、省、市“严打”先进。

    贯彻“打防并举”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与基层的综治共建,市中院认真落实对黄埔区南岗街禁毒工作的督办职责。完善寓教于审的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机制,推行庭前调查报告制度,健全庭后跟踪帮教制度,择优聘请了214名特邀陪审员,依法判处未成年罪犯1192人,其中缓刑124人;与15所中学共建法制教育基地,多名法官被聘为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991件,对缓刑、假释人员和未成年罪犯回访311次,促进了罪犯改造。召开宣判执行大会42场(次),以案讲法,对10多万名旁听群众进行了法制教育。在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深入排查调处各种不稳定因素。对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的金融存款、集资债券、拆迁安置、商品房购销、社会办学、山林土地等案件,审理和执行时尤其注意加强教育疏导,避免矛盾激化。妥善办结了澳洲山庄按揭纠纷案、李树贵等124名离退休矿工诉省社保局养老保险标准行政决定案、亿安广场执行案、华夏奇观执行案等一大批矛盾复杂的群体性案件,实现了解决纠纷与维护稳定的双重功效。

    (二)自觉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大对走私、偷税骗税、金融诈骗、制假贩假、非法传销等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审理了李鸿清等5人通过自买自卖“亿安科技”股票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郑洪均等84人特大走私普通货物案等大要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一审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377件,判处被告人766人,判决挽回经济损失2.18亿元。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审结此类一审案件295件,判处被告人339人,其中原县(处)级以上干部30人。

    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进步,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财产、契约和信用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59142件,增长3.82%,解决诉讼标的金额239.23亿元。审结一审企业破产改制、金融证券、涉农案件12397件,推动企业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保障经济运行安全,支持农民减负增收。审结一审土地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等房地产案件13593件,正确适用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公平保护购房业主和开发商的合法权益。审结一审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案件12639件,维护和睦团结的社会秩序。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和不正当竞争案件292件,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教兴市。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915件,为我市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适应审判领域不断拓宽的形势,积极稳妥地审理好保证保险、委托理财、涉外股权转让和融资租赁等新类型案件。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推进行政机关工作法制化,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925件,其中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驳回起诉或诉讼请求、原告撤诉的729件,判决撤销、变更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和判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87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25件,标的金额3027.96万元。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4件,其中决定赔偿的10件。

    (三)最大限度地实现裁判确定的当事人权益。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狠抓执行工作,维护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开拓执行工作新思路,积极参与全省法院解决执行难竞赛活动,推行上网通告曝光赖债者、执行信息网上查询服务、异议审查开庭听证、执行情况通报、债权凭证、债务履行确认等制度,增强执行效果,扩大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开展执行存案专项清理活动,市中院2002年以前受理的案件全部办结。健全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分别行使的制约机制,市中院将执行实施权分为财产调查和控制、财产处理变现两个阶段行使,加强了对执行权的制衡。贯彻《人民法院执行纪律处分办法(试行)》,规范执行工作秩序,严格执行款物管理。完善委托中介机构的具体规程,确保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争取党委、人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落实党委政法委挂牌督办制度。注重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白云区率先建立了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协助法院执行的工作机制。

    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全市法院执行难局面得到明显改观。共执结各类案件56148件,与上年基本持平,占全省法院的24.95%;执结标的金额105.42亿元,增长16.87%;执行存案下降39.97%。市中院执结案件3346件,增长65.64%;执行存案下降82.96%。全市法院执结率和市中院执结率均历史性地突破90%,分别达94.51%和93.05%。

    二、清理超审限案件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审判效率显著提高

    审判效率作为现代司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其最基本、最核心的要求是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审结各类案件。市中院党组紧紧抓住部分案件超审限这一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定了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集中清理超审限案件、提高结案率的工作目标,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解决超审限案件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层级负责制,增强干警的效率意识、审限意识。二是逐件摸底清查。对超审限案件进行全面细致清查,逐件登记造册,注明未结原因和办结期限,任务分解落实到人。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每月分析通报清案情况,对无正当理由超审限的,坚决追究责任。四是充实审判力量。院、庭领导参审参议,抽调综合、行政部门法官,借调基层法院和外地法院法官支援办案。五是集中加班加点。一线审判人员暂停休假,集体加班办案,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由每周一天增至每周两天或三天。六是改善办公装备。加快现代办公手段的普及和应用,充分利用内部电脑信息网络,提高司法活动的科技含量。

    最高法院提出将超期羁押刑事案件全部清理完毕的要求后,市中院组织开展了清理超期羁押刑事案件“倒计时”活动。再次仔细核查登记,进一步明确办结期限;千方百计配强刑事审判力量,刑庭干警工作日晚上、双休日加班;对清理超期羁押案件的情况实行日公布、周报告制度。同时,强调清案必须坚持效率与质量并重;抓好正常的审判工作,防止形成新的超审限案件。各基层法院去年也重点抓了清理超审限案件工作。

    通过顽强拼搏,清理超审限案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到去年11月底,全市法院超期羁押刑事案件全部清理完毕,市中院共清理该类案件434件;到年底,民事、行政超审限案件的清理工作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从而有效减轻了存案压力,促进了审判效率的提高。全市法院审限内结案率94.29%,提高3.05个百分点,超审限未结案件占存案的7.24%,下降10.18个百分点;结案率92.20%,提高4.70个百分点。市中院审限内结案率提高12.48个百分点,超审限未结案件占存案的比例下降20.83个百分点;结案率81.87%,提高8.42个百分点。市中院向市人大常委会,省、市人大检查组分别作了关于解决超审限案件问题和超期羁押问题的专题报告。党委、人大、上级法院以及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均对全市法院解决超审限案件问题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三、牢固确立司法为民宗旨,便民、利民、为民措施不断完善

    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把司法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最高法院和省法院有关司法为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在为群众提供便利上下功夫。整顿机关作风,重点开展了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活动。推行了诉讼流程、诉讼风险、执行风险、裁判后事项告知和裁判文书公开查阅等制度,加强诉讼指引,规范行为用语,做到首问必答、首事必理、首信必复,方便群众立案和来信、来访、来电。有的法院还采取了巡回立案、预约立案、预约接访等便民措施。共接待群众来访64187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8736件(次)。

    (二)在扶助困难群众上下功夫。优先审理和执行下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残疾人等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医疗费、保险金等案件。审结一审劳动纠纷案件6707件,开展了为工人追讨欠薪专项执行等活动,为13297名工人执回工资5999.04万元。对行动不便的申请执行人,有的法院还送执行款上门。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共为9746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255.46万元,其中减、免诉讼费59.28万元。为926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

    (三)在适应群众对司法活动的要求上下功夫。继续深化审判工作改革,促进司法更加公正、高效、透明。加强审判监督,共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2350件。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对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中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依法予以改判,确保司法公正。推行便捷的审判方式,对5163件一审刑事案件和41296件一审民商事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探索完善法官助理等审判辅助人员工作机制,使法官集中精力行使审判权,减少事务性工作。发挥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促使他们息诉服判。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的有10151件。

    (四)在检查整改上下功夫。集中开展了“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和严格执法教育整顿活动,对司法指导思想,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审判、执行质量和效率,各项制度贯彻落实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和深入剖析,检查案件9219件。坚持边整边改,对审判作风方面的问题立即纠正,对确属裁判不公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改判,对超审限案件限期办结,对违法违纪人员严肃处理。结合司法大检查,重点抓了规范化建设。针对存在问题和漏洞,以健全符合司法活动内在规律的审判工作机制,强化院、庭领导对队伍和案件的管理监督为重点,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制定了100多项新制度;市中院各部门均制定了本部门工作规范,细化了岗位责任目标管理,使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四、坚持人才兴院、素质强院,班子和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对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有效提升了队伍整体素质。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市中院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议事制度,提高重大事项、任用干部的决策水平和公开度。切实履行对基层法院班子的协管职责,协助组织部门完成了基层法院班子的考察、换届工作。

    (二)注重思想政治教育。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增强了干警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加深了对法官职业的理解和认识。继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市中院副院长彭孟柬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天河法院法官丁卫红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29个集体和19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三)大力提高司法水平。以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群体为目标,提高干警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市中院选派优秀青年法官赴境外深造,鼓励干警攻读硕士以上学位;招收、引进了38名博士、硕士;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班12期,参加培训人员2559人(次)。目前市中院有博士、硕士96人,占干警人数的19.83%;法官本科以上的占75.53%,提高2.45个百分点。全市法院法官本科以上的比例提高了11.21个百分点。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先后举办了广州法院改革经验交流暨理论研讨会、广州市法院系统第一届学术研讨会,开展了司法公正、司法监督、“外嫁女”权益、审判方式改革等专题调研,探讨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市中院被评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四)狠抓队伍的监督管理。针对近年队伍在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着力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有效强化了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有力推进了全市法院廉政建设。开展廉政专题教育,编发警示教材,构筑牢固的思想防线。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实行市中院纪检组长与院各部门、基层法院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时“述廉”。召开了四次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对纪检监察工作作了深入研究和部署;市中院修订完善了纪检监察工作细则,逐条核查投诉举报线索,核查属实的,坚决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市中院还重新编制并公开了回避档案,进一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切实把市委的决策部署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同时,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向政协通报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市中院办理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提出监督意见的案件109件,办理各级政协和政协委员提出监督意见的案件18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答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15场,聘请4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通过制定实施广州市法院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我们充分认识到,监督是司法活动公正高效的重要保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一直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3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解决超审限问题的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少数干警的工作作风有待改进,部分干警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极少数干警违法违纪;部分审判工作改革措施的调研论证不够深入;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基层法院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对此,全市法院将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采取措施,主动争取支持,努力逐步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

    2004年是我市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现代化大都市建设的重要一年。今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握“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提高审判效率与质量;大力开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法院管理水平;进一步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我市建设现代化大都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重点要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重点打击严重威胁群众安全的犯罪。积极参与构筑治安防控体系,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及时妥善排查调处矛盾。做好诉讼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结案率和当庭宣判率。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和指导。

    (二)强化司法职能,促进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惩处各类经济犯罪,打击职务犯罪。围绕我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推动我市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继续解决执行难问题。深入开展解决执行难竞赛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各界支持,切实落实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努力建立有关单位协助执行的工作机制。强化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管理、指挥、协调和监督职责。组织执行款物和执行档案检查,加强对执行款物和执行帐户的监管。

    (四)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落实和创新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的措施,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弘扬司法文明和司法礼仪,突出抓好立案、信访两个“窗口”建设。依法及时审理和执行涉及保护农民、城市职工、外来工、妇女、儿童、老年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纠纷案件以及其他关系民生的案件。加强对人权和私人合法财产所有权的司法保护。继续开展对社会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

    (五)加快规范化建设,深化审判工作改革。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法院队伍管理制度、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制度、司法政务管理制度。建设审判工作宏观指导机制、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审判质量管理机制、执行工作管理机制、队伍管理机制、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机制。围绕提高审判效率,重点健全纠防超审限案件长效机制。围绕确保司法公正,重点健全审判质量考评和责任追究体系,逐步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加强对基层的审判指导。

    (六)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 “司法公正树形象”等活动,弘扬正气。积极探索建设法院文化,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逐步建立完善以素质为中心的人才吸收机制、人才培养机制、人才使用和管理机制。完善法官管理和廉政制度体系,继续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位代表:

    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决心在市委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支持下,坚决执行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法院工作的决议,紧紧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把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为我市建设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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