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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6-04-13 00:00:00】 【稿件来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吴树坚】 【关闭】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5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认真执行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是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3651件,比上年增长3.36%;结案28890件,增长8.02%;法官人均结案102.45件,增加8.28件;存案4761件,下降18.10%。二是司法为民措施进一步落实。抓好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加强审判监督,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强化调解息诉工作。我院被评为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审监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三是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加强对队伍的教育和监督管理,形成了恪尽职守、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我院16个集体、166名个人立功受奖,其中刑一庭获得全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贡献奖,罗海燕同志被评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四是监督指导基层法院工作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全市基层法院共受理案件161195件,增长13.56%;结案151304件,增长13.14%。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定

    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共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2386件,审结2102件,分别增长19.24%和15.69%。

    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加强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审判。深入开展严打斗争,重点打击杀人、抢劫、抢夺、盗窃、黑社会性质组织、毒品、赌博等犯罪,通过集中宣判、以案说法等方式,扩大社会效果。积极参与“剑兰”行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两抢”犯罪,对“飞车抢夺、抢劫”犯罪依法从重判处,对罪行极其严重的抢劫罪犯依法判处死刑。审结抢劫、抢夺案件723件,判处1269人。其中,仅用1个月即审结“剑兰”行动破获的首宗命案,判处抢劫致3人死亡的罗先华、王刚死刑。统一部署基层法院打击“两抢”犯罪行动,加强对受理“两抢”案件较多法院的监督指导,有力配合我市对“两抢”多发地区的重点整治。基层法院共审结抢劫、抢夺案件6350件,判处8159人,狠狠打击了犯罪活动。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以简竹醒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35名成员受到惩处,判处简竹醒无期徒刑、周兆培等5名骨干成员有期徒刑二十年。开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和赌博犯罪专项斗争,审结毒品案件123件。

    严惩严重经济犯罪。重点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走私、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上述案件150件,挽回经济损失7788.77万元。审结以工业酒精勾兑白酒销售,致14人死亡、41人受伤的特大“毒酒”案,判处首犯程才明死刑。该案被人民网、央视国际与中国法院网评为2005年全国十大案件。审结偷逃税款达3.2亿元的梁家耀等特大走私普通货物案,12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死缓,被告单位被处罚金1.4亿元。审结被害人达2077人、诈骗金额1.11亿元的王日升等14人集资诈骗案,王日升被判处死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审结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24件,判处89人。审结国家工作人员索贿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2件,判处6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24人。

    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对罪行较轻或者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罪犯,依法从宽处罚,对46名罪犯宣告缓刑。对积极改造并符合法定条件的在押罪犯,予以减刑、假释,办结减刑、假释案件5707件。为符合援助条件的272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

    二、依法审理民事和行政案件,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依法调处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农村承包、金融借贷、房地产、知识产权等民事纠纷。共受理一、二审民事案件18936件,下降2.02%;审结15437件,增长5.06%;结案标的金额59.49亿元。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236件,平等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办结了增城林场与38名劳动者、中国雪柜公司与36名劳动者等一批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依法审理土地承包经营、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等涉农案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某经济合作社与梁某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中,合作社认为梁某只交承包费,欠交投标款,要求收回承包土地。法官深入农村调查,查明投标款、承包费实为同一款项,遂判决梁某胜诉。开展司法保护金融债权专项活动,集中审理、执行一批以银行、信用社为债权人的金融案件。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办理涉及债权6.06亿元的广州家谊超市破产案。我院及时发布申报债权公告,开展清算审计工作,召开债权人会议,依法宣告家谊超市破产。审结房地产买卖、开发经营等案件4792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在审理广州某开发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时,法官以该案为切入点,多次主持调解,促使双方就涉及3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涉诉金额3.45亿元的纷争达成谅解协议,相关的6件案件分别撤诉或执行和解。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015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247件,为我市科技自主创新和扩大对外开放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加强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审判工作。支持依法行政,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共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581件,增长3.75%,被诉行政机关均积极应诉。审结558件,增长5.28%。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0件,其中决定由国家机关赔偿的2件。

    三、继续加强执行工作,努力缓解执行难问题

    不断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3328件,执结2902件,分别增长8.55%和13.40%;执结标的金额16.43亿元。深入开展解决执行难竞赛活动,李强、赵彤同志被评为全省法院解决执行难竞赛活动先进个人。

    加大执行力度。坚持公告曝光赖债者的做法,营造诚信社会氛围。对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五查一搜一审一控”措施,即通过查其在车管、银行、工商、税务、房管等部门的资料,搜查、财产审计、进行边控等手段,尽可能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防止逃避债务。与公安、检察机关制定了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坚决惩处抗拒法院执行的犯罪行为。成功执结金建大厦系列执行案。该案是我市首宗进入诉讼程序的“烂尾楼”案件,当事人众多,涉及工人工资、工程款、购房款等多种利益,法律关系复杂,矛盾比较尖锐,社会十分关注。我院为最大限度保护各方当事人权益,千方百计盘活资产,整体拍卖金建大厦后,为当事人发放执行款项5920万元。

    推进执行公开。向社会公开执行情况,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完善当事人自行查询服务,建立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系统。当事人通过点击立案大厅的电脑触摸屏、登陆广州审判网“执行在线”栏目,或者拨打执行专用客户服务号12580,即可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提供执行线索。建立执行部门领导接访制度,方便当事人投诉、解决问题。实施执行款物分配听证制度,案件债权人较多的,对分配方案公开听证,广泛听取债权人意见,充分保护各方利益。

    规范执行行为。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执行体制。在两级法院推广应用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对执行案件实施有效管理监控。规范刑事罚没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执行以及异地财产的处理。制定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委托评估、拍卖等中介工作。

     加强外部协调与执行协作。加强与协助执行单位的沟通协调,开辟了工商等单位协助执行的“绿色通道”,执行人员通过互联网即可查询被执行人的相关资料。加强法院间执行协作,与北京、上海等九个城市的15个中级法院签署了加强执行工作司法协作的意见,充分运用委托执行、异地执行等方式,提高执行效率。

    四、全面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

    加强审判监督。畅通申诉渠道,受理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255件,办结1825件,其中决定再审165件,审结83件,改判21件。制定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构建综合管理和专门管理相结合的案件质量长效监管机制。继续狠抓审限,加强流程管理,强化督促催办,落实责任追究,确保了“零超期羁押”。

    继续开展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加强立案和诉讼指引,保护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推行提前开放立案接访大厅、改进“一站式”柜台服务等便民措施。启用信访信息流程网络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处理机制。深入开展涉诉上访案件排查工作,每月对信访情况进行综合通报,加强对信访问题的跟踪处理,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接待群众来访3036人(次),处理群众来信3308件(次)。

    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决定缓、减、免交诉讼费296.06万元,其中减、免65.78万元。依法及时审理、执行工人工资、损害赔偿、拆迁补偿、公房和侨房租赁等案件,保护涉案群众的切身利益。开展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专项执行。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宽、二不、三快”,即从宽把握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期限,对劳动者不预收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配合我市集中处理“烂尾地块”,制定了审理和执行涉“烂尾地块”案件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基层法院积极稳妥办理相关案件,通过调解、拍卖等多种方式提高被拆迁户、承建方等权利人的受偿率。全市法院共执结“烂尾地块”拆迁补偿款、工程款案件429件,向亿安广场、龙田地段、龙津中路等地块的888户拆迁户发放了拆迁补偿费1.47亿元,兑现工程款2100万元。

    加强调解和息诉工作。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全过程。组织全市法院开展民事调解专项调研,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我院通过调解、撤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2436件。在审理广东汇香源公司股东要求解散公司、分配资产一案时,法官注意到该公司是一家年销售额过亿元的民营企业,公司解散可能导致数百员工失业,遂尽力促成当事人和解。经过十几次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公司股东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得以继续经营。此外,我院还强化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的调解。加强息诉工作,立案时即尽量化解矛盾,审理中充分听取当事人的主张和理由,判决后注意释法答疑,努力做到定分止争。

    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审判活动在综合治理中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工作,由我院倡导、并与团市委共同发起的“羊城金不换”工程,被中央精神文明办授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创新案例奖。

    五、大力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开展先进性教育,增强为民司法意识。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广大干警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比干劲、讲奉献蔚然成风。

    开展专项整改,促进公正司法。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规范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为重点,从容易侵犯当事人权利,容易发生司法不文明、司法不作为的岗位和环节入手,认真查找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市法院开展了案件检查活动,抽查各类案件2052件,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集中清理、修订完善了208项规章制度,审判和队伍的管理、监督机制更加系统、科学。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队伍廉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级细化、落实责任。注重事前、事中监督,及早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全市法院开展“无违纪年”活动。定期对两级法院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分析,着重抓各项廉政制度的落实,加强对信访线索的核查;严格执行法官行为规范,树立良好形象。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年没有发现违法违纪问题。我院纪检监察部门获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先进集体称号。

    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提高队伍司法能力。严格法官任职选拔。从基层法院遴选6名法官到我院工作,我院初任法官均安排到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锻炼。组织两级法院法官参加继续教育,完成了我市三至五级法官续职资格培训工作。全年共组织2700多人(次)参加各类培训30期。抓好队伍学历教育,我院现有134人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占27.07%。我院教育培训处被评为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加强审判实务研究,促进学习型法院建设,我院有328篇论文发表,其中65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被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六、切实加强基层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统筹推进基层整体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对基层法院工作业绩的考核制度,对基层法院各项工作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切实履行我院党组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职责,配合我市行政区划的调整,协助做好有关法院领导班子调整、干部选调等工作。坚持我院领导定点指导、包片联系基层法院制度,院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加强与当地党政领导的联系沟通,帮助基层法院解决人员配置、物质装备等方面的困难。

    监督指导基层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司法水平。完善各项审判业务研讨联席会议制度,统一执法尺度。审结二审案件14951件,改判及发回重审率下降1.10个百分点。精心部署、悉心指导基层法院抓诉讼调解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基层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民事案件23532件,有效减少了上诉案件,较好地实现了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减少诉累的目的。认真履行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职责,检查基层法院开展执行规范化建设情况,通报存在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加快基层信息化建设步伐。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人民法庭建设目标和具体措施。积极协助解决法庭建设的用地、资金问题。督促配齐配强法庭人员,严格法庭工作规范,充分发挥法庭在基层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规划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开通两级法院内部网,提高了工作效率。

    去年,各基层法院工作有了新突破,获得了很多荣誉:番禺法院大石法庭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庭,最高法院肖扬院长在视察该法庭时,对其工作成绩予以充分肯定。从化法院法警大队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黄埔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

    各位代表:

    去年,我院不断强化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行使职权。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召开座谈会28次,接待、走访人大代表31次,广泛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法院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检查和对房地产审判情况的视察,邀请5个代表联组150多名人大代表到我院视察。创新联络机制,围绕“庭审”这一诉讼活动的核心环节,开展邀请市人大代表监督审判工作的“百案听审”活动。召开8次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办理人大机关督办件136件、人大代表来信23件,办理政协机关督办件13件、政协委员来信2件。完善司法监督员工作机制,改进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效果。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工作。2005年5月至年底,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判案件9063件,加强了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促进了司法民主、公正。

    回顾2005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对基层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不够到位,尤其是对新型疑难案件的指导、对人民法庭建设的督促有待加强;有的法官职业素质和审判水平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需要;审判任务繁重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依然存在。对此,我院正在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

    2006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严厉打击“两抢”等危害群众安全的犯罪,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和职务犯罪。加强民事审判,妥善处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侵权赔偿、房地产等案件,认真化解矛盾纠纷。加大涉农案件审判力度,依法制裁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力度,严惩假冒、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司法环境。加强行政审判,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以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为契机,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开展清理解决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完善执行公开制度,规范执行工作机制,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完善服务设施,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畅通再审立案审查渠道。推广远程立案、网络查询等举措。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工作,依法引导有理访、控制无理访、制裁违法访。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对依法起诉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人员,一律不预收案件受理费。继续优先审理、执行拖欠工人工资、拆迁补偿等关系民生的案件。大力加强调解和息诉工作,依法公正有效地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三)提升法院管理水平。把“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各项制度。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监督检查。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

    (四)深化法院工作改革。结合实际贯彻最高法院《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认真配合上级法院做好死刑案件二审开庭、核准工作。在上级法院指导下,积极开展审判监督制度、审判指导机制和审判委员会制度等改革。改革司法鉴定管理制度,继续规范委托中介工作。

    (五)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物质保障等各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支持,推动基层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各项工作,提高人民法庭的司法能力和水平,确保今年完成人民法庭建设任务。

    (六)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排头兵实践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责任意识、表率意识和廉洁意识。履行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职责。坚持从严治院的方针,全面提高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健全廉政工作机制,巩固开展“无违纪年”活动成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外部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和队伍廉洁。

    各位代表:

    面对今年光荣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我院将继续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业绩,为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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