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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9-04-01 00:00:00】 【稿件来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李斌】 【关闭】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年2月25日在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吴树坚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8年,我院在市委领导下,在人大监督和各界支持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7627件,办结32600件,分别比上年增长17.86%和17.57%。
    一、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积极把握我市治安形势特点,依法打击刑事犯罪。2008年,我市治安秩序持续好转,群众安全感明显上升,但部分类型犯罪依然突出。针对治安形势的新情况新特点,我院及时调整打击重点,确保有力震慑犯罪,受理刑事案件2441件,审结2272件。突出打击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该类案件920件,占案件总量的40.49%。严厉惩处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审结该类案件444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审结"黑龙会"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判处首犯冯志希死刑。严厉惩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犯罪,依法审结"齐二药"重大责任事故案。积极开展禁毒专项斗争,审结毒品案件291件。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假冒注册商标、走私等犯罪,审结该类案件153件。配合我市反腐斗争深入开展,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1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努力做到宽严适度、罚当其罪。
    积极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形势变化,依法化解民事纠纷。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扩散蔓延,经济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逐渐在司法领域显现,全年受理民事案件同比增长23.94%,达20205件。我院沉着应对,知难而进,注重调解、协调,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尽可能实现各方互利共赢,审结民事案件16406件。围绕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依法加大对房地产、金融保险、企业破产、涉外涉港澳台投资权益纠纷等案件的审理力度,审结该类案件5807件。突出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作用,开展以"激励创新"为主题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制裁侵权行为,依法保护了一批高新技术成果,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80件。针对劳动争议案件"井喷"式增长,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324件,审结3846件,同比分别增长75.56%和89.27%。配合我市重点工程建设,妥善审理涉亚运会场馆建设、地铁施工、电视塔建设等案件。
    积极把握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既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受理行政案件1048件,审结1001件。对涉及社会管理热点的医疗、劳动保障等行政诉讼案件,坚持多沟通协调、多解释说明、多说服教育,促进行政管理关系和谐。
    积极把握人民群众解决执行难的期盼,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我院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受理执行案件4055件,执结3107件,执结金额11.52亿元;基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66625件,执结62457件,执结金额32.62亿元。努力推动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破解执行难的整体合力。认真贯彻市委召开的全市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就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作出具体部署。全面落实《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针对决议中指出的问题,逐项整改。与17家协助执行部门进行了有效协调,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发挥执行工作的整体优势和效能。加大对被执行财产的查控力度,加快财产变现进程。对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依法采取法律措施,全市法院共对6人进行了刑事处罚,对597人进行了拘留,对37人处以罚款,对68人采取了限制出境措施,对256案通过媒体曝光。注重和谐执行,全市法院共有3156件案件促成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于关系大局、影响民生、涉及群体性纠纷的案件,在依法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同时,充分考虑执行的时机、地点、对象和条件,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执行方法。辉洋苑开发商将400多户业主所购房产抵押给银行,我院根据银行申请对房产予以查封,业主提出异议。我院审查后裁定已付清全部房款的立即予以解封,成功地平衡了银行与业主的利益,400多户业主从"异议"变成了"满意"。努力探索提高执行效率的新机制,总结推广花都、番禺法院快速执行模式,全市法院14806件执行案件在立案后一个月内执结。
    二、高度关注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加重视民生保障。积极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发展、保护农民利益,依法处理好农村借贷、征地补偿、土地承包等涉农案件。针对金融危机的影响,妥善处理企业拖欠工资以及涉困难群众房屋租赁、损害赔偿等案件,依法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大力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依法决定缓、减、免交诉讼费445.66万元。加大执行救济力度,对4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救助金额29万元。
    着力贯彻"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司法理念,全面加强调解工作。坚持把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的重要司法手段。我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24.28%,同比提高9.01个百分点。文昌北路建中里75号地块1998年开始拆迁,被拆迁人长期得不到回迁,并被拖欠临迁费,与开发商冲突十分激烈,我院逐一征求170多户被拆迁人和开发商的意见,多次调整调解方案,促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探索调解新机制,成立调解速裁中心,简单民事案件立案后立即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不成的当即判决,该中心成立三个月来,共办结案件332件,调解撤诉率达57.83%。推动基层调解工作发展,基层法院通过调解撤诉方式审结民事案件29605件,调解撤诉率42.66%,提高3.41个百分点。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广花都法院花东法庭调解模式,全市共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16间、调解中心2个,调解民事纠纷2792件,有效整合了基层调解资源,推进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联动,实现了把部分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
    着力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做到"有访必接、有诉必理"。健全信访工作网络,建立信访联络员制度,设立信访联络员26名。开展院长大接访活动,安排院长接访15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创造条件解决信访人的诉求。着力解决信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一批重信重访案件,促进奥运期间社会稳定。通过这些措施,信访总量持续下降,共处理群众来信2285件次,来访2613人次,同比分别下降5.15%和23.64%。由于经济增速放缓等原因,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加,我院有针对性地加强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于矛盾尖锐、影响稳定的案件,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政治优势,整合多方资源,竭力做好疏导工作。积极应对群体性案件快速增长的情况,调处10人以上群体性案件152批4209件,其中50人以上的28批1946件。广州万威公司是一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公司提出调整劳动合同,劳动者对此十分不满,2000多名员工停产并到当地党委政府信访,部分员工提起了诉讼。我院着重引导劳资双方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合理调整自身诉求,促成双方息诉,使企业和全体员工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
    着力延伸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加社会综合治理。深入推进"阳光少年行动",新聘少年法庭之友176名,完善社会调查员、社会观护员制度。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消除心理障碍,矫正不良心理。积极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完善减刑、假释听证制度,办理减刑假释案件8764件。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联合媒体制作播出《走近法庭》等法制节目39期,发新闻通稿95次,见报300多条,被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针对劳动争议、物流服务、商务会展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36份。其中,关于城中村改造的司法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促进了相关政策的及时完善。
    三、强化内外监督,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建立案件质量信息化监督管理系统,完善以法官、合议庭、审判庭自律为基础,以立案、审监、纪检、政工等职能部门他律为保障的内部监督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统一司法标准和裁判尺度。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健全审批权限规定,在保证审判权独立行使的同时,强化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对司法活动的管理监督。深入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以及投诉有质量问题的案件,逐案自查、核查,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严肃追究。加强审判监督,畅通申诉渠道,办结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028件,审结再审案件220件,审监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
    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重要部署和重大事项,切实办好督办案件。建立代表联络员制度,将我市选举产生的省人大代表纳入联络范围,构建"全方位、全覆盖、制度化、经常化"的联络机制,走访代表54人次,邀请代表旁听案件、视察座谈14批227人次。继续发挥司法监督员和廉政监督员制度作用。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审结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46件,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7件、维持原判27件、调解9件、终结再审程序3件。认真贯彻审判公开理念,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接受群众旁听案件2万多人次,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及时通报专项工作及重大案件审理情况。
    四、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突出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教育,努力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等思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群众观念。院领导班子带头深入查找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别就抓好案件质量管理、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教育培训制度等工作,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法院科学发展思路。围绕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开展系列教育活动。
    以确保司法公正廉洁为目标,加强法院队伍廉政建设。坚持关口前移,着重加强源头预防和治理。抓好岗前培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扎实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制作廉政板报24块,张贴廉政字画49幅,印制廉政光盘1000余份,组织干警撰写廉政格言警句540篇,树立法院新风正气。完善廉政监督卡制度,认真处理当事人反馈意见。加强对审判执行权行使、委托评估拍卖等工作环节的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纪检组监察室被评为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以提高综合素质为核心,不断增强队伍的司法能力。针对年轻法官较多的现状,注重业务知识教育与社情民意教育相结合,着力增强干警群众意识,提高干警群众工作能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讲求解决实际问题,我院被评为1989-2008年全国法院学术研讨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组织中层干部参与接访,安排青年法官到基层挂职锻炼,深化对经济社会大局的认识,不断提高干警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黄荣康、郑志柱等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专项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五、加强基层工作,提升法院整体水平
  重视基层作用,明确基层工作思路。充分认识基层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发挥基层法院主观能动性的工作机制。强化对基层法院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支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力度,着力改善基层法院的司法条件。基层法院共受理案件169935件,办结159403件,同比分别增长10.48%和10.04%。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从化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海珠法院苏国霞法官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结合司法实践,强化基层业务指导。针对审判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典型案例示范、制定规范意见等方式,统一同类型案件裁判标准。针对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下放等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培训,加强人员交流,指导基层法院准确适用法律。积极总结推广基层法院少年审判、诉调对接、速裁、速执等经验和做法,提高基层法院办案质量和效率。
    积极组织协调,加强基层人财物保障。加大对基层法院队伍建设支持力度,在人才引进、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强化对基层法院的物资保障支持力度,积极协调争取市、区党委政府的支持,多数基层法院的办公条件得到切实改善。全面推动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数字化法庭建设得到切实推进,两级法院审判、执行和行政办公系统实现了联网运行。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突出表现在: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还有差距,服判息诉工作有待加强,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队伍司法能力与维护和谐稳定发展大局的需求还有差距,法官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和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提高;监督管理机制与公正廉洁司法要求还有差距,对重点执法岗位和执法环节的有效监督需要完善;司法保障机制与审判任务要求还有差距,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09年,是我市全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把握发展机遇、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我院将根据上级决策部署,围绕市委九届六次全会设定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为我市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把观念转变到科学发展观上来。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转变观念,自觉将科学发展观融入到审判执行实践之中,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法院服务科学发展和自身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深入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紧紧围绕大局,为"三促进一保持"提供司法保障。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的影响,研究制定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实施意见,采取稳妥慎重的处理办法,认真调处好企业破产、劳动争议、房地产纠纷等案件。认真贯彻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主动、有效地为"三农"工作提供司法服务。牢牢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贯彻调判结合的原则,尽可能地适用调解、协调、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加大对"两抢两盗"、诈骗等侵财类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继续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金融诈骗等犯罪。
    三是落实司法为民,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着力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稳妥处理好涉工人工资、医疗费、保险费等民生案件,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加强对下岗工人、刑事被害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救助。完善远程立案、巡回办案、繁简分流等便民利民措施,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便捷的服务。加大执行工作机制创新力度,深入开展"执行治理年"活动,努力破解执行难题。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机关服务年"活动,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取信于民,不断增强干警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利用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反面典型警示和教育队伍,针对重要环节和重点部位着力抓好治理工作。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用铁的纪律维护司法廉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继续发挥好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作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人民法院的任务更加艰巨。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扎实工作,为我市建设全省"首善之区"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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