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返回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风采
杨凯
【发布时间:2013-11-28 11:15:06】 【稿件来源:组织处】 【作者:】 【关闭】

 

杨凯,男,19835月生,无党派人士,文化程度大学本科,现任增城市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审判员
该同志曾多次被评为增城市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并先后获得“2006年度增城市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员”、“2007年度增城市维稳及社会综治先进工作者”、“2010年度广州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2012年广州市法院系统专项个人嘉奖”等多项荣誉。
杨凯同志热爱法律事业,以“守序中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在工作中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不偏不倚,细心谨慎,勤奋负责,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一、勤奋严谨,爱岗敬业
20058月,杨凯同志进入增城法院刑庭工作,从刚开始担任的书记员,到后来包揽刑庭杂项的内勤,再到兼顾内勤工作的助理审判员,最后到协助庭长处理庭务的副庭长和刑庭的办案主力,他始终把司法为民的宗旨放在心中,工作严谨,尽忠职守,以热情、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热爱的法律工作中去。凭借着不怕苦、不气馁的胆识和执着,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勤于进取、甘于奉献,一步一个脚印,始终坚定不渝地实践着自己的信念和追求。
从担任书记员开始,无论是开庭记录还是合议、送达、装订档案、内勤等审判辅助工作,他都认真负责,一丝不苟。200812月,杨凯同志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同时兼任刑庭内勤。他任劳任怨,在完成繁重内勤工作同时,仍然耐心、细致地办好分配给自己的案件。为此,杨凯同志经常加班审阅案件、制作裁判文书、完成案件的宣传材料、报表、数据等工作,甚至牺牲双休日。2010年,杨凯同志被正式任命为审判员之后,加班更成为工作和生活的常态,但他用勤勉踏实的工作态度树立起一个优秀刑事法官的良好形象。2010年杨凯同志共审结刑事案件216件,2011年共审结刑事案件232件,2012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58件,常年居于全院前列。杨凯同志不仅承办案件数量多,而且注重案件质量。他的案件办得精,案件质量过硬,裁判文书制作严谨,说理详细,从未发生当事人因不服裁判文书而上访、闹访等情况。如杨凯同志在201211月办理的米鑫杰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否认犯罪事实及控罪,但杨凯同志对案件的事实及证据进行审查之后,在裁判文书中将认定的犯罪事实及理由充分说明,并针对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详细论证之后,对被告人米鑫杰作出有罪判决并宣判后,被告人米鑫杰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并劝说自己的家属不要提出上诉。
二、勇挑重担,无私奉献。
20122月份,随着广东省“三打两建”工作的开展,杨凯同志也被选为增城市人民法院“三打”工作小组的成员,并具体负责“三打”工作的调研、统计、联络等工作。在办案任务并未减少的同时,杨凯同志也把“三打”工作做得有声有色,20122月份至8月份的半年内,杨凯同志协助完成4次“三打”案件宣判会并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更把本院“三打”工作台账整理得井井有条、心中有数,在他参加的各种“三打”工作会议中,凡涉及到本院“三打”工作的内容及数字,杨凯同志信手拈来,胸有成竹。
在兼顾“三打”工作的同时,杨凯同志也未忽略案件审判,尤其是“三打”案件的审判工作。在2012年本院审理的339宗“三打”案件中,杨凯同志一人就承办80多宗,约占全院“三打”案件的四分之一。其中他承办的刘子兵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李傲胜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均是重大的黑恶势力案件,涉案卷宗均多达30多卷;他还承办了陈敏等人强迫交易一案,这是增城市历年来第一宗强迫交易案件,涉案单位多达十几个,社会影响极大。在办理这些案件的过程中,被告人家属、被害单位等想方设法要达到自己的私人目的,而杨凯同志顶住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详细阅卷,理清案情,认真审查本案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最终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在承办这些重大案件期间,杨凯同志因加班阅卷到深夜,回家途中被摩托车撞伤,领导、同事都提出要他卧床休息,案件交由其他人员承办,但杨凯同志考虑到自己最熟悉案情,毅然带伤上阵,连续奋战一星期,终于交出一份完美的作业。在上述案件宣判之后,被告人均息诉服判,未提出上诉。
三、守序中立,热情公正
杨凯同志对于“秩序”有自己的固执,秩序一经确立,就需要积极去维护和遵守。因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当事人双方最关注的都是案件的判决结果。在多年的刑庭工作中,杨凯同志能严格遵守保密方面的规定和职业道德,坚决抵制社会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自觉遵守政法干警的“四条禁令”和“八不准”,坚持“五个严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严格依法办案,一身正气,刚正不阿,廉洁奉公。参加工作以来,他从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更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从未收到过任何当事人有关廉政方面的投诉。在审理被告人黄创银抢劫一案中,被害人的母亲自称是我市司法系统某领导的朋友,要求给予照顾,被杨凯同志严词斥责并当面拒绝此类无理要求;而杨凯同志却未因此就影响自己的公平立场,仍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耐心说法说理,提出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在被害人一方拿到赔偿金后,之前提出无理要求的当事人羞愧地当众向杨凯同志道歉,并表示此事让她更加相信司法的公正。
在多年的刑庭工作中,杨凯同志心里始终有一杆秤,“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是砣。他一直恪守“守序中立”的准则,坚持办案时一切以法律为准绳,一直忠于法律,忠于内心,默默地在自己的本职工作里,踏踏实实地做着自己应该做好的事情。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