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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亮
【发布时间:2013-11-26 16:22:33】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彭亮,男,汉族,1974年6月出生,1995年7月毕业于上海市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7月于暨南大学法学院获经济法硕士学位。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11月,自公安边防部队广州指挥学校转业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04年12月至2006年7月,在民三庭先后任书记员、法官助理、助理审判员;2006年7月至2007年7月,在民四庭任助理审判员;2007年7月至今,先后为刑一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代审判长。

长期以来,该同志能按照优秀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将“公正司法”作为自己的最高追求,恪尽职守,勤勉工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一名优秀政法干警的形象。

一、忠于法律,勤勉敬业

在工作方面,该同志能以饱满的精神状态、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去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自2007年以来,共审结刑事案件340余宗,结案数始终名列全庭前列,其中2010年名列全庭第一。该同志不畏困难,任劳任怨,对领导安排给他承办的工作,不论多么艰苦,多么紧迫,他乐于接受。2010年,他承办了殷卓波等等1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11年,承办了李振刚2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12年,承办了杨刚23人两件一审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两件二审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同时,承担了多起由基层法院审理的涉黑案件的指导、协调工作,包括荔湾区王达全等36人、番禺庄宗保、海珠“肉霸”、“饭霸”、“从化案”等多宗重大、敏感案件,还办理了多起“三打”的一审以及二审案件。

面对这一系列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审理工作,他经常牺牲业余时间,忘我工作。自2004年转业进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九年来,不论是下班以后,还是节假日,经常可以看到他加班的身影,有时甚至加班到凌晨。如李振刚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审理报告达700多页30余万字,判决书达300多页20余万字;又如杨刚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开庭期间每天加班至晚上,最晚到深夜十二点多,且在开庭后的一个月内即办结了该涉黑案件,审理报告及判决书均达20万字。为保障案件的质量和按时完成审判任务,该同志不计个人得失,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同时体现出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无论是面对普通的刑事案件还是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审理工作,他均能依法公正处理。2011年,顺利办结了廖建军故意伤害抗诉一案,廖建军一审被判无罪,而该案的被害人杨群长期在省、市等相关单位多次信访,他经过耐心的说服、交易,妥善地处理了该起案件。该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后,被告人廖建军认罪伏法,被害人也获得了应有的赔偿,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牢记宗旨,一心为民

工作中,他牢记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法官不仅要关心案件的审理,更要关注案件背后的民生”。他始终注重维护被害人的权益,工作中注重通过附民调解、刑事和解化解社会矛盾,2010年,成功调解7宗案件,到位的获赔款总计达到人民币120万元;2011年,成功调解4宗案件,到位的获赔款达35万元;2012年,成功调解5宗案件,到位的获赔款达30万元;最大程度上实现了案结事了,促进了社会和谐。

与此同时,他也注意保障被告人应有的基本权利。2011年,他所承办的龚卯等4人故意伤害一案中,被告人龚卯出于江湖义气触犯刑法锒铛入狱,在法院审理期间,其父亲为帮补家用当搬运工时猝死,在其家属的恳求下,经审批同意,龚卯在从化殡仪馆见到了其父亲的最后一面,龚卯在其父亲灵柩前伏地恸哭,并表示要在监狱中好好改造,以慰其父亲在天之灵。这是广州法院历史上首次批准在押犯为去世的亲人送行,此举得到了诸多媒体的肯定,更有利于对罪犯的改造和回归社会。

三、勤于钻研,不倦探索

除了完成繁重的办案任务之外,工作中他注重对新问题、新情况的调查研究,还承担了较多的调研任务。2008年2月,撰写的刑事裁判文书在本院刑事裁判文书制作评比中获二等奖;2009年撰写的《寻求冲突中的平衡》在广州市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获二等奖;2010年撰写的《刑事司法的“正义恢复”》在广州市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获优秀奖,并根据庭领导的安排,先后完成了《广州市两级法院2006—2010年扫黑除恶工作总结(向省法院汇报)》、《广州市两级法院2010年扫黑除恶工作小结(向市政法委汇报)》等综合材料。2012年作为主要执笔人完成了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的调研》的撰写。2012年该同志共撰写三篇案例,一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两篇被《广州审判》、《法庭》采用。

四、义务普法,无私奉献

另外,该同志在完成本职工作之余,牢记“司法为民”的理念,发挥法官的职业优势,义务为多家单位普法。2010年被荔湾区教育局聘为广州市荔湾区金道中学、广州市荔湾区外语职业中学的法制副校长。三年来,他每学期均前往上述学校,为学校解答法律问题,义务为学生宣讲法律知识。与此同时,他还多次前往广东边防总队花都训练大队为部队的基层官兵进行反腐倡廉的法制教育;前往增城市派潭镇亚口冚村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并结合农村的现实情况进行普法教育;讲课深入浅出,有的放矢,获得多家单位的好评。

    彭亮同志始终保持了共产党员的本色,在公安边防部队广州指挥学校工作期间,曾三次被嘉奖,三次被评为优秀教员。进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后,2008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并被嘉奖一次;2009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并被嘉奖一次;2010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并因连续三年考评优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1年因工作出色,年终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所在合议庭记集体三等功一次;2012年年终被本院推报省法院记个人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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