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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汉华
【发布时间:2011-06-09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情法结合巧维稳 刚柔并济精结案

--广州中院民五庭副庭长张汉华同志先进事迹

张汉华同志自1994年开始参加房地产审判工作至今,2008年就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一职。张汉华同志房地产审判经验丰富,熟练掌握调解技巧,于2005年度共审结一、二审案件290件,2006年度审结200件,2007年度166件,2009年度216件。2005-2008年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三次、三等功二次,集体三等功一次。2005年5月被共青团广州市委授予"广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2005年8月被省法院列入先进典型库,2005年12月被中共广州市直属机关工委授予"第六届广州市直属机关十大杰出青年"称号,2006年4月被中共广州市委政法委授予广州市"十佳法官"称号,2006年5月被中共广州市委、市政府授予"2005-2006年度广州市劳动模范"称号,2006年7月被中共广州市委授予"广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7年1月被共青团广州市委授予"六好青年"文明岗,2007年7月被本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8年7月被评为广州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大局为重 寓情于法


作为资深的房地产审判人员,张汉华同志秉持"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的宗旨,始终以大局为重,大胆统筹,细心部署,娴熟运用司法技巧,化解了"环博系列案"、"洪开希案"等多宗涉法维稳案件所带来的困局。
――大局为重,工作主动。环博系列案是市中院民五庭于2009年受理的最大一批系列案,总数达到213件,涉案违约赔偿金额达3亿之巨。考虑到案件的数量和性质,庭领导十分重视该批案件的处理,研究指定办案经验丰富、熟悉调解技巧的张汉华同志牵头主持调撤该批系列案。张汉华同志细致分析当事人的求讼心理成因,调整心理战术,做好法律解释工作,将有关的法律依据、标准详细地向房企出示并作出解释,使其明白依法判决所可能产生的赔偿数额,促使其积极配合调解。考虑到购房者主要集中在汕头、福建、南海等三地的事实,向购房者阐明诉讼风险,若由法院判决赔偿,则由于房企资金周转不灵的原因,存在实际执行的周期较长的可能性,对作为从外地远道而来的购房者在客观上存在不便不利之处。分析购房者的趋利心理,鼓励上诉人采取购新房折扣优惠并以部分违约金冲抵房款等方式来吸引购房者增加调解意向。由于环博系列案的案件数量多,涉诉金额巨大,因此,张汉华同志向房企强调大局意识,使其认清现实,使其从维稳的高度认识到妥善结案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充分衡平利益,从而作出必要的让步。在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下,环博系列案件全部以撤诉予以结案,获得及时稳妥解决,不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及时消除了金融危机造成的不稳定隐患,还大大提高了全庭的调撤率。
――寓情于法,巧妙调解。处理"洪开希案"时,张汉华同志注意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从当事人的真切感受出发,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俗话说"三句好话暖人心",张汉华同志对当事人要坚持以礼相待,以诚相交,给予亲切的关怀,注意在细节上下功夫,在平抚不满情绪的同时,使矛盾在不知不觉中化解。被上诉人洪开希于1994年为揽到阳山县啤酒厂的建筑工程,向亲友多方高息筹借资金,于1994年10月至12月间,先后分四次借款给汕头市政工程总公司珠海公司共计人民币160万元,按当时约定,珠海公司应当在借款之日起四个月内付清,逾期每月按3%利率计付利息。后来珠海公司由于阳山县啤酒厂工程失利,导致珠海公司向洪开希借款160万元本息一直未能按时归还。据洪开希称10年来其承受了巨额利息损失,经济陷入极度困难的境地,最惨时曾为躲债而睡在天桥底下不敢回家。2007年3月,洪开希向珠海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珠海公司付还借款本息300多万元,珠海中院判决后,珠海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珠海公司庭询时明确提出这是历史欠债,公司经营困难,即使判决也难以还款。张汉华同志综合案件事实,抓住双方争议焦点,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又多次与洪开希电话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进行说服劝解工作,最后珠海公司同意在借款本金的幅度内还款,洪开希并最终在2008年春节放假前如数领取全部调解款项。洪开希为此还专门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领导寄来感谢信,洪开希在感谢信中称:"近10年来,本人第一次度过一个安逸舒适的春节。"

开拓进取 建章立制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出现越来越多的新类型房地产案件,张汉华同志努力解决工学矛盾,积极提高自身职业素养。
――不断学习,与时俱进。张汉华同志勤学善思,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学习新知识,更新观念,在职期间攻读中山大学研究生课程并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法律专业水平进一步增强。2005-2007年,一直担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外聘教师,2007年还被市中院政治部推荐成为广州市五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期间,张汉华同志到广州市食品集团企业和华南师范大学等单位讲授案例课,受到听课人员的热烈欢迎,多次延长下课时间。另外,张汉华同志还先后参与了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起草工作和律师在诉讼调解中的作用以及物业管理纠纷案件法律适用等研讨会,并为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讲授案例课。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2009年,张汉华同志主持起草了《房地产审判调研、信息、案例工作规则讨论稿》,为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审判工作效率和健全房地产审判信息及案例报送制度,奠定了新台阶。该《房地产审判调研、信息、案例工作规则讨论稿》分三章,对报送信息线索的筛选及信息撰写、报送和信息联络工作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对中院民五庭及各基层法院房地产审判相关业务庭的房地产审判调研、信息、案例工作中作了明确的规定。

爱岗敬业 率先垂范


张汉华同志牢固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各项工作中模范带头,以身作则。
在省法院锻炼期间,张汉华同志克服上班路途遥远的困难,起早贪黑赶路,按时上班,坚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特别是在2007年年末省法院清案加班期间,寒冬六时多起床,搭乘公交车,赶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准时参加加班清案工作。
张汉华同志在任副庭长时,工作高度认真负责,长期加班超时工作,率先垂范,主动承办重大疑难案件。在任合议庭审判长期间,张汉华同志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一是注重挖掘合议庭成员的优势和潜能,增强合议庭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想方设法调动合议庭成员的办案积极性以及增强审限意识,利用节假日加班加点评案和撰写法律文书以加快清理超审限案件,并尽自己所能为他们解决工作上遇到的困难,自己在没有超审限案件的情况下,为合议庭成员分担部分开庭和撰写法律文书工作,带领合议庭成员出色完成清案任务,所带领合议庭曾为此荣立集体三等功。
张汉华同志还特别关心年轻同事的发展,强调对新人的培养。2009年,从基层法院选调的同志中临时安排到民五庭协助清案的8名同志,来自不同的法院,来自不同的办案部门,相当一部分同志没有办过房产案件,张汉华同志为使他们尽快融入民五庭的团队,通过个别谈心,对法律文书的审批等方式,随时掌握上述同志想法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充分挖掘潜力,调动团队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营造"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工作氛围。
多年的司法审判工作锻造了张汉华同志刚正不阿的品格,他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多年来,他以人民法官应有的职业道德规范着自己的言行,实践着"人民法官为民"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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