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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3-10-17 17:58:36】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度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2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个单位、628人,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33.39万元,比上年减少308.2万元,下降29.5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58.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7.95%,比上年减少56.69万元,下降49.2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2年因公出国(境)团次及人数比上年均有所减少。
2012年全年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7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境外考察支出58.32万元,主要用于审判相关业务考察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45.69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88.04%,比上年减少250.48万元,下降27.9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购置车辆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有所压缩。
开支内容包括:
公务用车购置费33.84万元。按照国家规定的汽车配备使用标准,对达到报废条件的6辆公务用车予以报废处置,更新购置2辆;经批准新增车辆2辆,其中:轿车2辆。更新购置支出33.84万元,平均每辆16.9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1.84万元。本部门共1个单位,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9辆,执法执勤用车3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4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611.84万元,平均每辆4.2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审判执行、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决算29.38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召开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用餐、住宿等。占“三公”经费总额的4%,比上年减少1.03万元,下降3.3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及标准均有所下降。
开支内容包括: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3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共1个单位与国内相关部门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度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决算表
 
 
 
 
 
 
 
 
部门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项目
“三公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小计
小计
小计
204
公共安全
733.39
58.32
645.69
29.38
20405
法院
733.39
58.32
645.69
29.38
2040501
 行政运行
530.38
58.32
442.68
29.38
2040504
 案件审判
169.16
 
169.16
 
2040506
 “两庭”建设
33.84
 
3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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