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第二十五批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

作者:审监庭  信息来源:审监庭  发布时间:2022-10-17 09:38:0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五批减刑、假释案件广东省广州花都监狱提请罪犯刘裕斌等58人减刑、假释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批减刑、假释案件。
      合议庭由审判员陈瑞晖、审判员刘广芳、人民陪审员林丹组成,由审判员陈瑞晖担任审判长。
      公示期限为五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于公示之日起五日内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放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信箱。
     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五批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表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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