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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小工厂查获问题胶囊780万粒
【发布时间:2013-06-28 16:56:04】 【稿件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董柳 凌越 杨晓梅 许媛媛 崔颖华】 【关闭】
27日,白云区法院依法对一宗制造问题胶囊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周亚辉,周亚林,李光华出庭受审 羊城晚报记者 周巍 摄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凌越 通讯员 杨晓梅 许媛媛 崔颖华 邓娟 张青 蔡春
  广州白云区一处厂房里,竟查获了问题胶囊及保健品780万粒、咖啡8万包!今天上午,广州市中院组织白云、荔湾、天河、增城四法院,对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集中宣判,5案8人获判。广州市中院刑庭负责人表示,广州法院坚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在定罪上从重、在量刑上从重”的打击原则。
  小工厂查出大量问题胶囊
  去年9月11日10时30分,民警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对广州市白云区龙归北村横索工业区自编3号厂房进行搜查时,查获了这个主要生产假冒伪劣的胶囊类减肥、排毒等保健食品工厂,抓获周亚辉、周亚林、李光华等人。
  “在右边大楼一楼发现大量的胶囊成品和一个小生产车间,车间里还有工人作业,左边大楼为加工厂,半成品和原料及成品存放在一楼,还有大量生产设备和机器,一楼还是包装车间,车间里还有工人生产包装。”民警在搜查笔录中写道。
经法院认定,公安机关当日当场缴获蓝色胶囊26000粒、白绿胶囊60160粒、浅黄浅绿胶囊75万粒、减肥排毒养颜胶囊360万粒、芦荟便秘通96000粒、灰橙红胶囊54万粒、金色胶囊24万粒、空白透明胶囊60万粒、咖啡8万包、Hoodi-Da产品1900800粒及原料滑石粉50公斤、大黄150公斤和制假机器8台。
 
    无证照生产20多种保健品
 
  重庆籍被告人周亚辉称,该厂是2008年9月由其和周亚林租得后共同出资开办,工商注册时写的是浩文包装服务中心,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包装服务。自己是总经理,负责原材料采购、生产、销售及运输,周亚林是副总经理,负责在工厂下单、安排工人生产、原材料运输,李光华负责配料、灌装胶囊等,工厂还有包装工人、开机工人等。
“工厂生产20多个品种的保健品,有海马扶正壮阳胶囊、排油素、芦荟便秘通、瘦身咖啡等,大部分是客户让其加工的,原料是从客户那里取来的”,周亚辉称,“每天生产胶囊约50万粒,减肥咖啡约2万包,每月的销售额约18万元左右。为了提高药效其加了西布曲明、酚酞在减肥药中,在壮阳药中加了西地那非。”
 
    胶囊检出禁药铬含量超标
  
经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查获的蓝色胶囊被检出西地那非成分,胶囊壳含铬百万分之一;白绿胶囊检出西布曲明、酚酞,胶囊壳含铬百万分之二;浅黄浅绿双色胶囊检出西布曲明、酚酞,胶囊壳含铬百万分之一;减肥排毒养颜胶囊检出西布曲明、酚酞,胶囊壳含铬百万分之一;芦荟便秘通检出酚酞,胶囊壳含铬百万分之一百;空白透明胶囊壳中含铬百万分之八。
  根据广州市食药局稽查分局出具的查获产品认定函,涉案工厂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药品生产许可证》,现场查获的“金色胶囊”、“灰橙红胶囊”用于生产胶囊剂型的保健食品、药品均属假冒伪劣产品。涉案胶囊铬含量超标,存在危害。
  
    两主犯被判刑7年以上
 
  今年2月,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周亚辉、周亚林、李光华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今天作出了一审判罚。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唯指控的罪名不当,经查,涉案产品在胶囊或外包装上均没有显示药品字样,周亚辉、周亚林、李光华供述是减肥、壮阳等保健产品,且违法在产品中使用西布曲明、西地那非、酚酞等禁用药物成分和副作用危害严重的药物成分,胶囊中铬含量超出规定,应认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法院指出,周亚辉、周亚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时间较长,缴获的笔记本、生产单显示以往生产的数量非常多,当场查获的数量也非常多,且经鉴定未经许可在保健食品中使用西布曲明、西地那非、酚酞等药物成分,胶囊中铬含量超出规定,其危害性较大,属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应严惩。
  今早,主犯周亚辉被判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主犯周亚林被判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李光华被判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董柳、凌越、杨晓梅、许媛媛、崔颖华、邓娟、张青、蔡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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