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召开两级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2009-01-04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2008年12月29日、30日,广州市两级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暨培训会议在国家法官学院广州分院召开。广州中院余明永副院长、黄海珠庭长、两级法院从事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的领导和审判人员参加了会议。余明永副院长对近年来广州市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顾和总结,对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根据当前我国正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广州与世界各国、港澳台地区等经济关系更加紧密的形势,余明永副院长要求从事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的同志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大局,切实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时俱进,注意学习总结,提高审判能力,适应经济发展给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中院民四庭对2008年的工作做了总结,提出了2009的工作设想。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南沙区人民法院、白云区人民法院在会上就本院开展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的情况做了经验介绍。工作会议后,进行了相关的业务培训。
(民四庭 徐子光)
(民四庭 徐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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