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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广州国际商事法庭首案成功调解
【发布时间:2026-04-26 12:45:46】 【稿件来源:新华社】 【作者:杨淑馨】 【关闭】

24日,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静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张筱锴、瞿栋组成的合议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至此广州国际商事法庭首案圆满办结。
该案中,斯洛文尼亚某计算机水冷散热器材制造商与广州某公司曾签订《经销商协议》,约定广州某公司为其中国境内独家经销商。后因外方调整营销战略发出《撤销函》终止协议,双方就剩余货款、库存回购、返修费用承担等产生争议。外方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货款及利息,广州某公司提起反诉要求履行回购义务并赔偿损失。一审裁定不予受理反诉并支持外方本诉请求,广州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作为广州国际商事法庭首案,本案核心涉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适用,具有重要示范意义。考虑到计算机零配件行业迭代快、库存易贬值,且诉讼易中断商业合作,合议庭确定以调解为首选方案,推动纠纷“一揽子”高效化解。
法庭采用“法官释法+调解员穿针引线”复合调解模式,援引CISG相关条文并参考CISG咨询委员会第18号意见释明抵销规则,消除当事人法律疑虑;同时委托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选派熟悉国际商贸的调解员主持调解。
针对双方仍有合作意愿的实际,法庭创新“化债为机、以合代偿”解决方案,通过实地走访、双语在线调解,引导双方从长远利益出发达成共识:广州某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双方重建合作关系,剩余库存纳入未来合作框架消化,将静态债权债务转化为动态合作收益。双方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达成调解协议,现已着手推进新合作项目。

   下一步,广州国际商事法庭将持续加强国际商事审判标杆案例培树,努力推动建设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弘扬“尚和合、求大同”文化精神,为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贡献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解纷“广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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