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返回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南方都市报APP】警惕古董拍卖骗局,有团伙诈骗235万余元,最高获刑11年
【发布时间:2023-02-17 10:53:08】 【稿件来源:南方都市报APP】 【作者:赵青 实习生马鑫宇 通讯员冯珉珊】 【关闭】

  华美的展厅外,侃侃而谈的鉴赏“专家”与巧舌如簧的“业务员”上演了一出出“鉴宝”大戏,未曾想却是精心设计的诈骗陷阱。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一起相关案件。
  冒充古董鉴定、拍卖专业机构
  使用统一话术诈骗235万余元
  自2020年3月起,吴某某、漆某某、曾某等人先后雇佣李某某为督导,罗某等人为业务员,在某奢侈品公司内,采用工商登记、布置场地、制作网页等方式将公司包装成从事鉴定、展览、拍卖古董文玩等业务的专业机构。
  通过网站进行宣传,使用统一话术模式让客户相信其持有的藏品价值巨大并以帮助鉴定、推广、出售藏品为由,诈骗客户支付鉴定费、展览费、办证费等费用。
  后上述人员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经统计,该公司结伙诈骗被害人骆某某等人共计2358300元。检察机关指控吴某某等人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等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十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追缴被告人吴某某等人的违法所得2318300元,发还被害人。
  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警惕“高价回收”“高额返利”
  应谨慎核实相关公司资质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法官罗东明表示,当前一些诈骗团伙以文化传媒公司、奢侈品公司等作掩护,进行文物鉴定诈骗,以高价回收、保拍等理由吸引藏家上钩。
  本案中,吴某某等多名被告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成立“鉴宝”机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已经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有力打击了此类犯罪行为。
  法官提醒广大读者,广大群众要理性评估收藏品的价值,不要轻信收藏品公司业务员的推销、“鉴宝师”“专家”的鉴定和“拍卖现场”的繁荣景象,要谨慎核实相关公司资质,确保收藏品的来源与去向正当、合法。当遇到公司以“高价回收”“高额返利”等手段诱导交易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