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集中宣判毒品犯罪案 4人判死刑2人死缓
【发布时间:2018-06-26 10:09:56】 【稿件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侯翔宇 魏丽娜 伦铭健 龚帆 彭勇】 【关闭】
“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昨日,广州市、区两级法院集中宣判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共宣判34宗毒品犯罪案件41名被告人,涉案毒品数量总计约398.9公斤。其中,广州中院一审宣判7件,4名毒犯被判处死刑,另有2人死缓、3人无期徒刑。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5月,广州两级法院审结的毒品案件共1201件1360人,较去年同期上升2.74%,毒品案件数占全部审结刑事案件总数的15.02%。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侯翔宇、魏丽娜通讯员伦铭健、龚帆、彭勇、甘尚钊
解析毒品犯罪三大特点
广州中院刑一庭庭长严剑飞介绍,毒品犯罪案件呈现三大特点:
1.毒品共同犯罪案件增多
从目前查获的毒品犯罪案件来看,毒品犯罪已逐渐从个人犯罪向有组织的共同犯罪发展。个人实施的毒品犯罪因其毒源、销路的风险越来越大,犯罪分子由最初的松散型犯罪或逐渐发展成有组织、纪律严明的犯罪团伙。“牵一发而动全身”,抓获一个被告人,顺藤摸瓜往往能查清一个地区或者一个团伙的犯罪行为。
2.以贩养吸现象仍然突出
以贩养吸的个人小额毒品犯罪仍占有较大比例,有的仅有几克,且往往是购得纯度较高毒品后掺和其他成分再分成小包转手贩卖,因为毒品数量小又便于携带,交易不易引起注意和怀疑,被发现难度相对较大。基层法院审理的贩卖毒品案件中,零星贩卖毒品案件占比超过六成。
3.新型毒品成毒品犯罪趋势
除了甲基苯丙胺、氯胺酮等以化学合成制造的新型毒品外,大麻、止咳水等以往国内少见的毒品因境外毒品犯罪的影响,开始在审判的毒品犯罪案件中出现,并呈逐年增长的趋势,消费群体趋向年轻化;在中东、非洲国家毒品市场受欢迎的恰特草,多次被我国海关截获。
“90后”走私冰毒370公斤
2015年4月开始,两名“90后”被告人卓某友、赖某良结伙走私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共约370公斤,其中被告人卓某友负责购买走私毒品所用的工具和设备、订制用于藏匿毒品的产品、物色储存和伪装毒品的场所等,两人将毒品进行伪装后,再由卓某友以物流或邮寄的方式将毒品走私出境。法院认为,被告人卓某友、赖某良,以物流或邮寄的方式走私毒品到境外,数量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毒品罪。
法院判决被告人卓某友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赖某良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毒爹”被判三年半
2017年4月14日5时许,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金洲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南沙区一旅店门前时对被告人张某海进行检查,当场从其身上缴获2包白色晶体(经鉴定,净重分别为1.96克、1.22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白色粉末状品1包(经鉴定,净重0.21克,检出海洛因成分)等物。后被告人张某海向公安人员反映其儿子张某煊(2012年8月18日出生)单独在上述旅店内,公安人员遂将被告人张某海及其儿子张某煊带回派出所,公安人员在张某煊上衣口袋中搜出被告人张某海存放的1包白色晶体。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海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31.77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张某海利用未成年人非法持有毒品,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南沙区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海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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