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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一屋檐婆媳生嫌隙 法院开庭两断“家务事”
【发布时间:2014-05-16 17:02:56】 【稿件来源:新快报】 【作者:郭海燕 马伟锋】 【关闭】

 

■新快报记者 郭海燕 李海强 通讯员 马伟锋 蔡春生
家长理短,最微妙、最费解、最具破坏力的,莫过于婆媳问题。广州男阿明和外地女玲玲的十年爱情长跑,因为婆媳吵架,婚姻摇摇欲坠。婆婆称媳妇不知感恩还实施言语暴力,决定将她赶出家门。法院二审认为原判合情合理,决定维持原判,认为婆婆有权收回房屋,但玲玲与其儿子有婚姻关系,判其半年内搬出。
婆媳关系何以僵至此?赢了官司能否赢了情?记者调阅近年广州物权纠纷案中,发现也有不少涉及家庭关系,但由婆媳矛盾引发的类似案例十分少见。记者为此采访法官、律师和一些白领,他们观点各异,都认同婆婆的权利,却觉情理难通。
婆婆上诉要媳妇搬走并赔钱
1999,广州人阿明和外地女孩玲玲相识后开始交往。2008年,两人奉子成婚并在次年诞下一女,一家三口一直住在婆婆梅姨不到六十平方米的房中。但他们的婚后生活并不平顺,尤其是婆媳关系屡屡出现问题,甚至动起手来。
据该区司法所出具的说明,在2013年9月某日,婆媳二人先后到司法所反映情况。据双方陈述,两人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梅姨摔坏了玲玲的手机,并追着打了她几个耳光。玲玲因此要求梅姨赔偿手机费、医疗费、误工费,梅姨则要求她搬出房屋。次月,梅姨提起诉讼,要求玲玲搬离屋子并赔偿变卖家具共计7000余元。
丈夫闹离婚称妻子出言不逊
与此同时,丈夫阿明也向区法院提交诉状,要求离婚。阿明说婚后自己多次失业,玲玲担负了部分家庭费用,但玲玲经常借助琐事挑起争吵发泄情绪。此前,他曾提出离婚,但玲玲索要100万元的青春损失费,便作罢。阿明称,如今和玲玲已分房分床近三年,玲玲对母亲出言相辱甚至发生肢体冲突,便提出离婚。他要求女儿归自己抚养,玲玲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
但是,玲玲不想放弃这段婚姻,认为年幼的女儿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觉得婆媳关系不和是夫妻产生问题的原因,离婚是婆婆所迫。法官认为两人认识多年,一直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分床分房是一些夫妻的生活模式,法院无法认定两人感情已经破裂,劝他们相互支持经营家庭,判不准离婚。
法院一审判媳妇半年内搬出
阿明夫妻的生活并没平静下来,梅姨发起的诉讼一直在继续。法院一审认为,梅姨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可以收回房屋。
不过,法院认为玲玲是与阿明结婚,和梅姨存在家庭关系的缘故而入住,玲玲暂时没有搬迁地方而且家庭成员应该互相照顾,酌情判玲玲在半年内搬出房屋。
至于变卖家具等纠纷,法院认为梅姨缺乏相关证据,最后判玲玲赔偿100元,当做弄丢自行车的损失。
婆婆再诉媳妇施加精神暴力
去年12月底,判决下来。梅姨很不满,她认为判决严重偏袒玲玲,“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她说,八十几岁的老伴无比渴望赶上春节回家团聚。玲玲租房找房并不难,大可回娘家住,霸占房屋的做法令他们无家可归,法院没有倡导他们尊重老人,还要求老人继续照顾家庭成员,十分不公。她要求玲玲立即搬出,并赔偿丢失的自行车2000多元。
梅姨诉说,出于亲情,她长年用退休金支付儿子一家的日常支出, 但媳妇没有心存感恩,还虐待欺凌老人。媳妇在原审中称要儿子脱离母子关系才考虑搬出房屋,是“企图通过挟制房屋使用权撕裂母子关系”,真是“毫无悔改之意”。
二审期间,梅姨提交了一份录音光盘资料,称这是儿子阿明录制的,可以证明玲玲刁难、谩骂家人成性,对她实行了精神上的暴力。此外,录音说明玲玲经常摔碗碟,导致梅姨不敢也不能回家。
调解失败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但对这个证据,玲玲却不予认可。她说,这些对话是发现婆婆偷了她的身份证件,冲着老公发火,跟婆婆的指控没有关系。玲玲说,她并非“借住”婆家,是结婚之后才住进这个房屋。她没有虐待婆婆,对家庭一直有付出,而是婆婆破坏她的婚姻生活。
玲玲表示,自己和老公并没有离婚,要她一人搬离不合理。一直以来她都不想将事情闹大,婆婆却连一辆自行车也要上法院来讨。她甚是委屈,当年丈夫说婆婆很少回来要把自行车卖了,收购的只出20元,她还拦着不给卖,提醒“毕竟是婆婆的”。
对此,婆婆称若阿明愿意随媳妇搬走她也不拦着,不愿意搬走那就是他们夫妻的事情,和她没有关系。
法官尝试为两人调解,但婆婆提出“媳妇不能随意进入涉事房屋”,玲玲无法同意,调解失败。二审后,法院认为原判合情合理,最终给予维持。
■观点对对碰
1中院资深家事审判法官贾法官:
不要只看重自己权利,忽视别人的付出
从法理上说,婆婆是可以主张她的权利,但感情上比较难以让人接受,这种房屋使用关系不是房屋租赁,不是合同,是基于一定身份关系产生的,具有强烈的家庭色彩。但基于当事人对财产的所有权,法官在处理案件时又不能忽略法律本身的规定,因此对这种案件,法官更希望能调解解决。
其实,诉讼不是处理家庭矛盾的好办法,反而容易加深矛盾。比如这个案子,夫妻已经有离婚纠纷了,婆婆还要求媳妇搬离,会让媳妇觉得婆家不讲理。像处理家事纠纷、婆媳矛盾,如果家族德高望重的人出面协调,效果是最好的。
从日常关系维护讲,婆媳双方最重要的是各自定位好,保持适当的距离,建立起平等相互尊重的关系,彼此不能要求太高,互相介入太多。现在年轻媳妇要赚钱、做家务、孝顺样样不能少,比以前承当更多责任,应该是受到尊重的。从传统道德上讲,婆婆作为老人,应得到子女的敬重。只是一些口角矛盾,大家应当包容,以和为贵。
关于房子问题, 我赞成女性自强独立,同时男方在结婚时提供住房,也不能算是苛刻的要求,大家彼此要相互理解体谅。媳妇住进婆家,是因为跟你儿子结婚了,这里面应当是一种相互帮扶的关系。儿子没法买房,女方依然不离不弃,这是不是说明这媳妇其实也还不错呢?长辈为孩子提供住房,本身是希望孩子可以安居,孩子应该心怀感激,大家各自退一步想。
现在家庭矛盾,就有这么一种情况,结婚时大家是抱着白头偕老的美好初衷的,但相处过程中各自只看自己的权利,却忽视了自己的责任和他人的付出。
2广东省妇联权益部王律师:
丈夫是处理婆媳问题的关键
这样的案例还是比较少见的,法不外乎人情,相信很多人都难以认同把事情做到这个份上。不过,社会发展了,我们观念也应该变了,不应该啃老,年轻人应当自食其力、独立生活,房价是高,但有人租着房子挤着住也十分和乐啊。作为儿媳,如果是居住在婆婆家,自是应当学会更加忍让一些。
更重要的是,儿子的态度是什么?他要搞清楚自己扮演的角色,处理好事情或许还有转机。依附着老人的家庭关系怎么处理?丈夫是关键。
3广州中院少年庭钟法官:
起冲突时需注意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本案中,婆婆是房屋的产权人,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其有权要求非产权人的儿媳搬迁,但在儿子与儿媳尚在婚姻存续期间,强行要求儿媳搬迁,实质上是在加速儿子的婚姻破裂,这也不利于孙女的健康成长。
中国传统观念是儿孙应该孝顺,孝顺的方式之一就是和父母住在一起。如果婆婆仅仅要求儿媳妇搬出去,很容易让人遐想要变相逼迫离婚。这个时候,丈夫的态度就很重要,丈夫如果想挽救婚姻,可以选择随妻搬离。儿媳因未处理好与婆婆的关系被扫地出门,如果其没有其他住处,也没有经济收入,则境况堪忧。所以,女性在婚姻中既要处理好婆媳关系,也要保持经济独立,不能太依赖男方,经济独立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4白领牟先生:
婆媳住在一起总会有问题
讲法律的话,婆婆诉求肯定是合法的,如果是讲人情的话,那儿子貌似没起到中间调和作用。小两口结婚居然没套房子住?就是租都能解决问题啊!婆媳关系都是住在一起惹出来的,原来我也以为我们家婆媳关系是典范,后来发现只要一起住超过一周,矛盾就开始接踵而至。
当儿子的,真得需要积极主动去充当调和剂的作用,一边是亲妈,生你养你;一边是老婆,陪你走完下辈子。不可能偏袒任何一方。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不仅对双方都是伤害,对孩子的心灵创伤更不可忽视。建议当儿子的,应该首先解决居住问题,并承诺时常回家看望婆婆,将矛盾化解无形之中。当然,婆婆和老婆,各自退让一步,天大的矛盾都是一家人,不要让男人太难做人,但唯一出路就是分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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