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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人民法庭"称号
【发布时间:2005-06-20 00:00:00】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大石法庭全体工作人员


大石法庭召开庭务会


大石法庭外观


大石法庭荣誉室


2005年4月大石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庭

  番禺法院大石法庭在2003年被评为广东省"全省先进人民法庭"之后,2005年4月又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庭"。近年来,该法庭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与赞扬,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与好评。
――与时俱进,推陈出新擎天平。面对案多人少的新形势,大石法庭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改革审判运行机制,取得了实际的工作成效。一是建立"门诊"办案制度。通过"门诊"法官的过滤,使一大批简易案件得到就地处理。二是建立"会诊"难案制度。实行该制度以来,每年约有70件案件经"会诊"后依法作出裁判,占当年结案总数的4%,又开通了疑难案件处理的"快车道"。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励精图治,以人为本谱华章。大石法庭不断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做到了按章办事、以制管人、以制治庭。一是规范监察制度。二是规范目标管理责任制度。三是规范书记员和法官助理管理。四是规范法院与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关系。
  ――稳字当头,保驾护航促发展。"一手抓审判,一手抓综治"。大石法庭在圆满完成审判任务的同时,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为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以参加辖区"五长接待日"活动为载体,及时参与处理社会矛盾。二是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建立和落实首问必答、首信必复、首事必理制度,及时排查调处矛盾。三是协助提高了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的能力。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实现"依法治镇、依法治村"提供法律支持。
(市中院研究室 许东劲 撰稿 罗伟雄 卜晓虹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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