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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还未填报的司法委托机构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补充填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5 17:17:11】 【稿件来源:司法委托】 【作者:司法委托】 【关闭】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还未填报的司法委托机构在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补充填报的通知

 

各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请我院现行在册司法委托机构即日起至2026625日前登录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并按以下要求填报和上传信息:

    一、机构按属地原则上传信息,须先向我院申报,经我院初审并报省法院终审后,方可录入名库生效。

    二、机构名称必须与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上的机构名称一致,且相关机构证照均需在有效期内。

    三、机构简介和能力说明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误导性陈述,不得宣传未经有关部门认可的鉴定方法和鉴定能力。

    四、国家对专业人员有资质要求的(如注册会计师、评估师、鉴定等),必须同时上传在有效期内的专业人员资质信息情况,并按要求填写有效期。机构应当按各类别要求的人数上传专业人员资料,超过要求人数的可在简介中介绍。

      五、所有上传资质证件的图片均需彩色、完整、像素清晰且在有效期内,放置需端正,不得重复。

专业机构登录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进行相关信息填报的路径请参见附件。机构因未按要求及时填报和上传机构信息而导致委托受阻的,后果由机构自行承担。

已经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填报过的机构无需再次填报。

    各机构在填报中遇到问题,可与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夏慧慧83210217

     

 

附件: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操作手册(机构端)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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