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刘永东、刘永森经其兄长刘永添同意,纠集他人在刘村村委门前持枪、木棍、铁棍等工具,对被害人刘某勇等人实施围攻追打、砸烧车辆,一举奠定了以刘永添为首的刘村“村霸”地位。经过多年经营,该势力团伙逐步形成了以刘永添、刘永东等人为组织、领导者,以刘永森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广州中院审理查明,刘永添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其担任广州市萝岗区刘村村委书记、刘村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的身份,制定了“刘村辖区内所属村、社的土地上的工程必须由本村、社人员承建,外人不能插手”的不成文规则。
2004年12月,刘永东、刘永森经其兄长刘永添同意,纠集他人在刘村村委门前持枪、木棍、铁棍等工具,对被害人刘某勇等人实施围攻追打、砸烧车辆,一举奠定了以刘永添为首的刘村“村霸”地位。经过多年经营,该势力团伙逐步形成了以刘永添、刘永东等人为组织、领导者,以刘永森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广州中院审理查明,刘永添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其担任广州市萝岗区刘村村委书记、刘村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的身份,制定了“刘村辖区内所属村、社的土地上的工程必须由本村、社人员承建,外人不能插手”的不成文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