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张剑文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6-30 11:16:5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文件(五)
 
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629日在广州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2016年以来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
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主动把握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责,依法服务工作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广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2016年以来民商事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20161月至20175月,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42107件、审结222262件、一审结案标的额806.2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71%33.05%93.49%。其中,市中院受理45221件、审结34008件、一审结案标的额301.4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8%9.60%209.96%。民商事审判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大,增长速度快。随着改革全面深化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起诉到法院的民商事案件呈现较快增长态势。2014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57118件、同比增长13.88%2015年受理167219件、同比增长6.43%2016年受理216905件、同比增长29.71%201715月受理125202件、同比增长19.7%。全市法院每年受理的民商事案件数占到当年受理各类案件总数一半以上。二是案件类型相对集中。从案件受理数量看,排在前六位的分别是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人身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和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2014年该六类案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59.46%2015年占60.15%2016年占52.49%三是案由范围广,新型案件增多。除了传统的婚姻家庭、权属纠纷、损害赔偿、债权债务等民商事案件外,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涉及第三方支付、P2P融资、跨境电商、环境公益诉讼、网络约车等方面的新型案件逐渐增多。四是审理难度增大。人民群众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对公正司法要求越来越高,法院在实现案结事了方面的工作难度增大。2016年以来,在申诉、申请再审案件中,民商事案件占75.47%。面对繁重审判任务,全市法院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权利义务相统一、平等保护、倡导诚实守信、尊重契约自由和落实产权保护六个原则,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服务和保障共享发展。依法妥善审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和睦文明。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注重婚姻家庭关系修复,推行广州万事兴工程,妥善审结一审婚姻家庭案件10357件、同比增长2.34%。突出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合法权益,越秀区法院、市中院民事庭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白云区法院审结全国首例由共青团组织(白云区团委)申请撤销监护权案件。贯彻执行《反家庭暴力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1份,有效维护申请人权益。越秀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申请人身保护案,获评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依法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审结一审道路交通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食品药品侵权等纠纷案件10435件、同比下降23.08%,制裁侵权行为,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审结一审医疗纠纷案件318件、同比增长29.27%,引导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加强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沟通,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探索医疗鉴定人出庭和专家辅助人制度,提升案件审理质效。依法保障群众居住权益。妥善审结一审房屋买卖纠纷、房屋租赁纠纷、物业服务纠纷等房地产纠纷案件19354件、同比增长7.64%,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制定《涉农村宅基地纠纷案件审判参考》,依法化解农民土地权益纠纷,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依法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妥善审结一审劳动争议案件13727件、同比增长32.13%。加强与工会、仲裁机构联动机制建设,完善裁审衔接,促进劳资纠纷多元化解。依法保护平等就业,市中院判决的全国首例用人单位因性别歧视而被判令书面赔礼道歉案,被联合国妇女署、中央电视台、工人日报等机构、媒体广泛报道,被誉为保护女性平等权利、反对就业歧视的里程碑式判决。市中院民事庭获评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制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意见》,实行刑事、民事二合一审理机制,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推进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和生态修复一体化机制。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71件、同比增长80%,服务绿色宜居良好生态环境建设。审结的袁某某诉广州某房地产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十大环境侵权典型案例。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件,其中审结的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方某某、谭某某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系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公益诉讼案,入选2015年广东十大法律事件、全省法院六大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二)依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服务和保障创新发展。制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我市建设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提出六个方面25项措施,制裁违约欺诈行为,鼓励诚信交易,依法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一审商事纠纷案件40260件、同比增长50.75%依法推动僵尸企业退市。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依法审结广州汇集破产重整案等清算破产案件63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强制清算转破产程序改革试点,推进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建设,探索执行转破产案件衔接机制。注重金融债权司法保护。加强涉公司股权、证券、保险、票据、信用卡、网络金融等纠纷案件的审理,依法追究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创新与安全。越秀区法院妥善审结顺德某银行诉某旅游公司总数达25155件的加油金系列纠纷案。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审结一审民间借贷案件18519件、同比增长63.94%。加强网络支付、电子商务等新型案件审理研判,促进网络交易秩序规范。荔湾区法院审结的区某某诉某丝绸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获评全省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贯彻谦抑、审慎、善意理念,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原则,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为市场主体营造安全的投资创业环境。注重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创新发展的促进作用,各区法院审结一审民事知识产权案件7038件、同比增长23.11%,服务国家创新中心城市建设。天河区法院审结的某网络公司员工盗卖游戏装备侵犯商业秘密案,获评全省法院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十大典型案例。黄埔区法院审结的德国某公司诉广州市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商标权侵权纠纷案,获评广东省首届十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例。加强涉外民商事审判。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4630件、同比增长87.68%,服务一带一路和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推进南沙自贸区法院建设,搭建专业化自贸区商事调解平台,在全国率先聘任5名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创新引入港澳籍特邀调解员调处外资企业纠纷,在全国首次邀请香港大律师主持调解,工作成效得到最高法院院长周强,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任学锋等领导批示肯定。
(三)推进改革创新,提升民商事审判工作水平。贯彻落实上级改革部署,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完善民商事审判机制。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市法院完成565名民商事审判领域法官入额工作,以员额法官为中心组建478个新型审判团队。制定司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审判长联席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典型案例制度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规范院庭领导对案件的审判监督权,保障法官、合议庭依法公正行使裁判权。规范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程序和权力,改革裁判文书签发制度,实现权责统一。探索专业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专家陪审员制度,提升医疗、金融、涉外商事等专业领域问题的处理水平。完善民商事专业化审判机制。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努力完善民商事审判工作体系。规范各民事审判庭名称,在将传统按序号设置名称变更为按管辖案件性质设置名称的基础上,推进劳动争议审判庭、交通事故审判庭、金融审判庭等新型专业审判庭和电子商务、城中村案件等专业合议庭建设,提升民商事案件专业化审判水平。201612月市中院推动新设环境资源审判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两个专业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审理与环境资源相关的侵权责任纠纷、物权纠纷、合同纠纷案件以及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涉珠三角十城市部分环境类民事案件。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负责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及其衍生案件201612月市中院推动在全省率先成立少年家事审判庭,实行婚姻家事案件与少年案件集中管辖审判,探索构建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一体化审判模式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制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及配套工作规程,建立案件识别分流机制,组建速裁团队,全面推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推进庭审记录方式改革,试行以录音录像记录替代传统人工记录,引入语音转文字技术,庭审时间缩短30%以上。推进裁判文书改革,简单民商事案件实行裁判文书简化制作。天河区法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得到最高法院肯定。完善审判质效管理监督机制。严格审限管理,实行长期未结案件调查委员会审查机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定期评析二审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加强对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指导,制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示范诉讼改革的意见》,定期发布类型案件指导案例,促进类案同判。
(四)深化司法为民、司法公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互联网+”工作模式,着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司法公开水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以创建诉讼服务示范窗口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当场立案率98.27%,居全国法院前列。推行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网上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等便民机制。加强12368诉讼服务平台、审务通、律师通等服务平台建设,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全市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59048件。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方式衔接,白云区法院设立全省首家公证驻法院工作站。推进诉前联调工作,全市通过诉前联调化解纠纷36257件,标的金额5.33亿元,当事人自动履行率99.87%。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改革,加大对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缓减免诉讼费3217万元,其中减免9.1万元。着力打造阳光法院。深化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各平台功能,努力实现阳光司法。深化庭审网络直播,推进生效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符合公开条件的一律上网公开,累计上网公布民商事裁判文书78248份。其中涉外商事案件判决书探索中英文双语网上公开。深化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在广州审判网增设司法数据公众服务栏目,拓宽司法公开渠道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研究办理监督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民商事审判工作。认真办理加快办理财产保全、为律师调查财产线索提供便利等代表建议16个,代表均表示满意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6年度中国司法透明度评估指数中,市中院蝉联全国法院第一
(五)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民商事审判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院,推进民商事审判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民商事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抓好司法能力建设。注重教育培训,引导广大法官正确把握和适用法律、司法解释和政策,特别是《民法总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等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开展各类民商事培训935749人次,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裁判说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对审判辅助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加强调研工作,推动解决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多篇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印发劳动争议、电子商务、民间借贷等民商事审判参考。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中心法庭、巡回办案点和法官社区工作室布局,充分发挥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审判工作智能化、现代化水平,市中院获评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坚持抓好司法作风建设。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大司法公开和审判管理监督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组织开展廉洁司法警示教育,开展严守纪律法律,规范司法行为”“整治违法超审限办案等专项审务督察,深入整治民商事审判中办案不规范等问题。
二、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民商事审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一)审判工作任务日益繁重。随着改革深入推进、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矛盾纠纷多发且复杂程度加深,人民法院承担的办案任务和压力有增无减。与此同时,产权保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等战略深入实施,民商事审判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民商事法官的能力要求越来越高。截至531日,2017年全市法院新收民商事案件76314件、同比增长19.36%,法官超负荷工作成为常态。
(二)民商事审判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民商事审判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部分案件办理质效偏低,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繁简分流机制不健全,存在繁简不分、简案办不快、繁案办不精等问题。
(三)审判机制改革需进一步深化。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民商事审判机制还有不适应的地方,改革创新仍面临繁重任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审判效率机制创新、庭审方式改革、智慧法院建设、审判专业化建设、执行转破产改革等工作,都需要加快推进。同时,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新型审判团队建设,亟需配齐配强审判辅助力量。法官职业保障特别是人身安全保障,需要进一步落实。
(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还不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非诉化解分流不够,调解程序前置机制尚不完善,导致大量案件涌入法院。现行诉前联调机制尚存薄弱环节,部分联动单位工作主动性不强、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同时,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专业性纠纷化解平台建设、诉讼与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的衔接配合等仍有待完善,人民群众对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渠道的认同度有待提升。
(五)民商事审判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面对日益繁重的办案任务,有的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的司法能力与办案工作不相适应,导致个别案件裁判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不佳。司法作风建设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个别法官对新形势认识不足、群众观念不强,存在司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损害了群众利益和法院形象。
面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迎难而上,认真研究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法院将以本次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民商事审判工作为契机,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立足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政治建院、公信立院、改革兴院、严格治院、科技强院,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强化审判管理,深化改革创新,依法保护各类民商事主体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推动广州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始终把牢民商事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有关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政法工作、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新变化,在审判工作中贯彻好执行好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推动广州改革发展再创新局。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民生和经济发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保民生、促发展。加强清算破产案件审理,认真抓好执行转破产衔接工作,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加强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反不正当竞争等新型案件审理,推动形成创新发展的新动力。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依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妥善审理涉家事、劳资、医疗、教育、房地产、假冒伪劣商品药品等领域的纠纷案件,强化对弱势群体和普通劳动者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民商事审判质效。深化以员额法官为中心的新型审判团队建设,进一步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提升民商事审判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示范性诉讼、裁判文书简化、庭审记录方式等改革,加快推动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家事审判、环境审判、执行转破产、专家陪审等机制改革,深化审判辅助、智审系统、文书送达、司法公开、司法为民等改革工作,努力推动民商事审判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四是坚持抓审判队伍建设,提升民商事审判能力水平。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广大民商事法官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法治信仰,在服务大局中把准方向。抓好业务学习培训,特别是强化对《民法总则》等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司法实践培训,着力提升法官事实查证、焦点整理、庭审驾驭、文书写作和矛盾化解等审判实务能力,加强对基层法院办案的监督指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民商事审判规律和特点,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民商事审判工作事关社会矛盾化解,事关经济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市法院将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主动适应新常态,树立新理念,切实履行好民商事审判职责,不断改革创新审判机制,全面提升民商事审判工作水平,为推动广州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发挥引领作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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