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执397号(第一次拍卖公告)

作者:执行局  信息来源:执行公开网  发布时间:2024-11-29 00:00:0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4)粤01执397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123010时至20241231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车牌号码为粤A8S82C的路虎牌小型越野客车。实物现状详见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出具的网络询价报告及车辆查询结果单。

参考市价、起拍价、保证金和增价幅度如下:

标的物名称

参考市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车牌号码为粤A8S82C的路虎牌小型越野客车

156822

109776

21955

1097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辅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均不得参与竞买,亦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优先权情况:暂无人主张优先购买权。依法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标的物看样方式:自行看样,咨询电话:18933992832400-8284666020-32620367

五、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特别提醒:

1.据现场调查反馈,上述车辆停放于白云区空港大道与启德路交叉路口南120米,车辆车况良好,总里程210637km,车场停车费600/月。买受人需自行提取,且需负担上述扣押车辆的拖车费、保管费、车辆停放管理费、违法未处理等相关车辆的一切费用。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2.据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复函显示:本次拍卖标的物为非营运使用性质的车辆,该车辆将于2026930日达到国家规定的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标准。

3.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复函显示:获得普通车增量指标有效编码(即具有增量指标摇号或竞价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成功竞拍车牌号码为粤A8S82C的车辆后,需要办理转让登记的,可申领司法拍卖类其他指标(普通车),日后产生的更新指标可用于普通车、节能车或者新能源车登记。目前车牌号码为粤A8S82C的车辆将于2026930日达到国家规定的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标准,成功竞拍上述车辆的竞买人应于上述时间前办理指标申领、车辆过户等事宜。取得指标后,单位和个人到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让登记等有关业务应当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有关规定。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自行实地看样。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竞买人如需办理转移登记入户的,应符合当地入户规定。拍卖标的物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有关车辆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所在地车辆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过户限制,过户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者应自行了解相关规定,并在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前办理车辆过户事宜,如因此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相关风险由竞买者自行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0727061734,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4)粤01397”],并在交齐拍卖款以及收到本院通知后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凡路虎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8321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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