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执恢564号(第二次拍卖公告)

作者:执行局  信息来源:执行公开网  发布时间:2024-11-20 00:00:0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1)粤01执恢564号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12910时至20241210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路段的土地使用权(参考面积:88818.78平方米)。(详见下表)。实物现状详见广东荣信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粤荣信[2024](地估)第KS06021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

参考市价、起拍价、保证金和增价幅度如下:

标的物名称

参考市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路段的土地使用权(参考面积:88818.78平方米)

224,579,200

125,764,352

12,576,435

628,821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辅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均不得参与竞买,亦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优先权情况:暂无人主张优先购买权。依法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标的物看样方式:自行看样,咨询电话:18933992832400-8284666020-32620367

五、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特别提醒:

(一)根据现场调查反映:该标的物周围已被围起使用,其他情况不详,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清楚相关情况。该标的按现状拍卖,建议买受人详细了解评估报告,法院不对财产质量作瑕疵担保,以实际交付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接受以瑕疵为由提出执行异议或要求撤销拍卖。

(二)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法院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三)根据湛江市相关部门对本次拍卖宗地的调查复函记载,该标的涉嫌闲置土地,是否存在被认定为闲置用地而需征收土地闲置费的风险和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同时如相关土地房屋规划等部门调整土地用途规划容积率许可等,本院对此不作保证担保,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行政部门了解,谨慎考虑相关风险再参与竞拍。如此后无法办理报建、过户手续,本院不接受以此为由提出执行异议或要求撤销拍卖。

(四)根据湛江市相关部门对本次拍卖宗地的调查复函记载,上述土地权利性质、证载用途、使用年限情况:该宗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登记用途为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期限为住宅70年、商业50年(自1993515日起算);本次拍卖的土地参考面积为88818.78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管部门核定出证为准。

(五)根据湛江市相关部门对本次拍卖宗地的调查复函记载,鉴于该宗地办理土地登记的时间久远、人员变动大,资料保管不规范,无法核查是否存在欠税欠费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税、费、金的种类和金额竞买人应自行向税务机关了解),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由于本次拍卖标的物价值较高,且此前已存在多手转让,所涉税、费、金数额可能较高,请意向买受人参与竞拍前充分注意,谨慎考虑相关风险再参与竞拍;有关拍卖、以物抵债后的税费数额、计算标准等需买受人自行了解。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接受本次税费的负担方式,本院不接受买受人以税费负担方式、金额等为由提出执行异议或要求撤销拍卖。

(六)根据湛江市相关部门对本次拍卖宗地的调查复函记载,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因采用的测绘法不同所以导致绝大部分宗地界线与实际使用界线有较大偏移,并且由于实地没有明显用地界线和界桩,导致无法核定宗地的准确界线。由于该宗地用地报批红线图的界址点坐标采用假设坐标系,宗地位置无法准确定位。宗地东侧及北侧的土地边界可能存在与周边用地重叠。本次拍卖所涉的宗地平面图及位置、坐标仅供参考,宗地地形示意图的界线为参考界线,宗地边界以相邻土地权利人确认为准。请买受人特别注意,办证前可能需要重新核定界线,因此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对于四至边界或如在与其他用地边界争议由买受人竞拍后自行处理。请买受人谨慎考虑相关风险再参与竞拍。

(七)根据湛江市相关部门对本次拍卖宗地的调查复函记载,宗地范围内有40个地块已登记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登记面积总计4299.6平方米,具体登记信息参考相关部门提供的40个地块登记资料;由于时间原因,登记资料可能存在变动,本次拍卖披露的登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登记机关最终提供的登记面积及登记信息为准。40个地块之间形成的4条道路(皇都北一路、北二路、北三路、北四路)占地约3362.5平方米。该些权利人没有申请办理湛坡府国用(1994)字第020003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界址面积变更登记,宗地范围内已登记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地块不纳入本次处置范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持有关法律文书以及地籍调查成果等有关材料,同步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和界址面积变更登记。请买受人谨慎考虑相关风险再参与竞拍。

(八)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接受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的所有条款约束。

八、根据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地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地地区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该标的按现状拍卖,涉异地房产,本院不负责清场。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同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税、费、金的种类和金额竞买人应自行向税务机关了解),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0727062698,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1)粤01执恢564”]并在交齐拍卖款以及收到本院通知后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3262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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