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1)粤01执恢424号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4月22日10时至2024年4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 http://sf.taobao.com/;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以下标的物: 温泉镇温泉村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1994-特52号,宗地面积7862㎡),参考市价、起拍价、保证金和增价幅度如下:
标的物名称 |
参考市价 |
二拍价格 |
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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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镇温泉村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1994-特52号,宗地面积7862㎡) |
79249000 |
44379440 |
4437944 |
221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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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辅机构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标的物看样方式:自行看样;司法拍卖客服热线:400-8284666;咨询电话:18933992832、020-32620859。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特别提醒:
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出的穗规划资源协查[2021]736号复函得知:从府国用(1994)字第特5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7862平方米土地上无建筑物,暂不涉及出让金调整问题,无抵押情况。
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复函得知:1、从化温泉高尔夫俱乐部名下位于从化市温泉镇温泉村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从国用(1994)字第特52号,宗地面积7862平方米(该证宗地图为手绘图,准确面积以数字化测量为准),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房地产开发;2、上述土地经司法处置后,需解除查封登记,买受人可持生效法律文书、缴纳登记费、相关过户税费办理过户手续。
2022年12月8日,本院到涉案拍卖房产的现场张贴拟处置公告,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人向本院提异议。2023年7月12日,本院委托广东世纪人土地与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到现场调查,经评估专业人员现场查勘发现,宗地现状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供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红线内现部分为市政绿道及绿化用地、部分为住宅小区“居礼润园”用地(已建成低层住宅、小区内部道路等且有围墙围蔽)、部分建有公共厕所及楼栋其他建筑,部分为未开发用地,宗地四至为东至“居礼润园”用地、南至市政绿道及绿化用地、西至相邻用地、北至流溪河绿道。评估报告反映,评估价值即拍卖价的内容包含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不包含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价值、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价值。
本次拍卖不考虑宗地内市政绿道及绿化用地对土地价值的影响;不考虑宗地内已建成住宅小区“居礼润园”用地可能存在用益物权或被占用情况对土地价值的影响。标的物按交付现状进行拍卖,不包含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价值、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价值。如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价值、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价值的用益物权人或占用人与买受人产生纠纷,由各方另循法律途径解决,竞买人需自行了解相关情况。
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跟宗地内用益物权人或占用人协商地上建筑物事宜,在此过程中的涉及测绘、报建、拆建、施工等全部费用及手续由买受人与用益物权人或占用人自行协商解决。
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拍卖标的物涉及的、电、煤气、物业管理等所欠费用可能影响到户名变更、使用的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涉案土地按现状交付。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根据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地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地地区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 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涉案土地按现状交付。并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实际所需缴纳税费数额以办理过户时登记机关或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买受人可自行向税务部门询问具体情况),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九、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0727041443,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1)粤01执恢424号”,以便法院查收),买受人交齐拍卖款后以本院通知为准,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83211058、32620378
https://sf-item.taobao.com/sf_item/779609821096.htm?spm=a213w.999999.noticeDetail.1.417565e4JE52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