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执恢534号(第一次拍卖公告)

作者:执行局  信息来源:执行公开网  发布时间:2024-03-19 00:00:0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2)粤01执恢534号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41910时至2024420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粤B0H9F1奔驰牌小型汽车一辆(报废车辆),实物现状详见广州瑞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瑞衡[2023]评字23043号】;《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

B0H9F1奔驰牌小型汽车一辆的参考市价:4700元,一拍起拍价为4700元,保证金为940元,增价幅度为94元。

二、竞买人条件:经本院向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函询该车辆情况,车管所回复该车辆存在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截止日期为2021331,因此,竞买人须为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自然人参加竞买的,应了解相关规定,不能办理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暂无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有竞买意向者请自行看样。咨询电话:020-3262085918933992832

五、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特别提醒1.询价报告中现场勘查时进行充电启动测试并不能通电,无法显示行驶里程数,该车的电瓶可能有问题;2.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报废机动车且不带车牌号拍卖,拍卖标的物存在违法未处理,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截止日期为:2021331日。3.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报废机动车,不能办理过户手续。4.核销车辆违章信息,只能免除记分,要交纳罚款。车辆的产生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烦请竞买人谨慎竞价。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内在质量、配置、性能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车辆情况以实物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本次拍卖标的物报废期限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九、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交付。本院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手续。标的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税、费、金的种类和金额竞买人应自行向税务机关了解),涉及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0727051589,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2)粤01执恢534,以便法院查收),并在交齐拍卖款和接到本院通知后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8321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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