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执5004号(第一次拍卖公告)

作者:执行局  信息来源:执行公开网  发布时间:2024-02-02 00:00:0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3)粤01执5004号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3810时至20243910时止(延时的除外)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车牌号为A·P924Y的宝马牌小型轿车(不带车牌拍卖)详见广东腾业资产评估及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粤腾业报(23GZ3-SF120658A号评估报告书。

参考市价、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如下:

参考市价:70400元,起拍价:49280元,保证金:9856元,增价幅度:985元。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辅机构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拍卖前通知情况:1、暂无优先购买权人。2、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经通知当事人,除在网上公布,还在现场张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关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无法通知的,在网拍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标的物看样方式:竞买人在本公告期间内自行前往看样(司法拍卖客服热线:18933992832400-8284666020-32620369)。

五、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特别提醒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回复:获得增量指标有效编码(即具有增量指标摇号或竞价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成功竞拍车牌号码为A·P924Y的车辆后,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可申领司法拍卖类其他指标(普通车),日后产生的更新指标可用于普通车、节能车或者新能源车登记。该车将于2027131日达到国家规定的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标准,成功竞拍上述车辆的竞买人应于上述时间前办理指标申领、车辆过户等事宜。取得指标后,单位和个人到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等有关业务应当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有关规定。

3、拍卖标的物达到国家规定的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标准后,将不能办理过户等手续,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了解相关规定,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指标申领等风险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据现场查勘反馈因车辆闲置、停放时间较长,车身表面灰尘较多,轮胎老化,仪表显示轮胎胎压不足,外观未发现有明显的重大事故痕迹,车辆基本能正常启动运作,有钥匙。

本次拍卖标的物停放地点为广州市番禺区,买受人需负担上述车辆的拖车费、保管费、车辆停放管理费、违法未处理等相关车辆的一切费用。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竞买者办理转移登记入户的,应符合当地入户规定。如因此不能办理入户登记,相关风险由竞买者自行承担。竞买者如需在本市办理转移登记入户的,除购买的是不需取得购车指标的车辆外,应依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取得购车指标或增量指标有效编码(有效资格)后方能办理(具体要求详见《关于申领司法拍卖类其他指标业务办理须知》),如在外地转移登记入户的,应符合当地入户规定。竞买者应了解相关规定,如因此不能办理入户登记,相关风险由竞买者自行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0727057180,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3)粤015004,以便法院查收),并在交齐拍卖款后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拍卖成交价尾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83211058

 

 

版权所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下载试用或建立镜像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43号  粤ICP备050924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