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2021)粤01执6250号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20日10时起至2024年2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广州市丹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登记的127个注册商标(使用期限见附表)。上述127个商标的参考市价、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如下:
参考市价:1524000元,起拍价:853440元,保证金:85344元,增价幅度:8534元。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全款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物优先权情况及公告情况:
1、暂无人主张优先购买权。依法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经通知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关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无法通知的,在网拍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四、咨询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因变卖标的物为无形资产,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咨询电话:18933992832、400-8284666、020-32620369。
五、变卖方式: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六、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七、特别提醒:1、商标价值与其知名度、声誉等多因素相关,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故本院不承诺和保证本次拍品的价值,所披露信息仅做参考,具体该拍卖标的物的资产状况以其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法院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
2、拍卖标的中部分商标即将到期或已过商标专用期正处于宽展期内,若不在期限内提交商标续展申请,该商标将因此期满未续展变为无效商标。
3、请竞买人参与竞拍前自行与相关部门确认转让/转移商标权利条件,一切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因竞买人条件不符无法办理转让/转移商标权利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复函称: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相同近似商标用在相同近似商品上应一并办理转让。第21670176A、11846462、11852390等商标与未查封商标第11840374、11852437号商标存在近似,应一并办理过户。
因变卖标的物为无形资产,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变卖按标的物现状变卖,标的物的申请/注册号、国际分类、申请日期、商标名称/图样、图标、商品/服务名称、专用权期以及商标信息网络查询截图等信息及现状,以变卖成交后移交时的标的物的申请/注册号、国际分类、申请日期、商标名称/图样、图标、商品/服务名称、专用权期以及商标信息网络查询截图等信息及现状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自行调查该批无形资产使用价值。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竞买人必须具备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可以是经营范围与商标相符合的企业法人;也可以是个人,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竞买个人必须具有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农村承包经营户等);(2)竞买个人必须是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3)营业执照上核准的经营范围必须和拍卖使用的产品或服务吻合。买受人因未满足上述条件而造成的后果(无法办理转让手续、办理时限延长、延长失效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变卖成交后,本院负责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同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0727041484,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1)粤01执6250号”,以便法院查收],并在交齐拍卖款以及收到本院通知后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三、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83210553。
标的列表:
广州市丹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127个商标(https://paimai.jd.com/item/9701ECCC4530BDF0AFC235E761E23E8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