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06执异240

广州太一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周广满、汤剑绪、陈建斌 

本院在执行程平申请执行广州太一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程平申请追加第三人周广满、汤剑绪、陈建斌为本案被执行人。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粤0106执异24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追加周广满为(2023)粤01065114号案的被执行人,对(2022)粤0106民初2957号民事调解确定广州太一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在1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二、追加汤剑绪为(2023)粤01065114号案的被执行人,对(2022)粤0106民初2957号民事调解确定广州太一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在1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三、追加陈建斌为(2023)粤01065114号案的被执行人,对(2022)粤0106民初2957号民事调解确定广州太一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在1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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