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6执异462号
通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州华成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广州市润公商贸有限公司、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润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现代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沈国松、李琴然、李明、李然东、花能和:
本院在执行通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州华成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广州市润公商贸有限公司、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润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现代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沈国松、李琴然、李明、李然东、花能和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第三人江苏广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变更其为本院(2014)穗天法执字第332号案的申请执行人。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粤0106执异46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驳回第三人江苏广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对(2014)穗天法执字第332号案的变更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黄玉聪 联系电话:020-8300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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