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6执异846号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梁志兵: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梁志兵与被申请人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案,案外人马厚禄提出书面执行异议。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粤0106执异84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异议人马厚禄的异议成立,中止对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唐宁南一街1l号103房的执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黄玉聪 联系电话:020-8300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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