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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身罗浮山农场制毒 制毒“师傅”一审判死
【发布时间:2013-06-25 11:09:48】 【稿件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关闭】

      采写:南都记者 吴笋林 陈万如

    通讯员 杨晓梅 奉鑫 张青 蔡春 杨美满 增检宣
 
摘要:风景秀丽的罗浮山风景区某农庄,竟是一冰毒制造工厂,警方循线出击先后抓获多名制毒团伙成员,于一辆面包车上缴获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纯度达72 .3%的白色晶体70 .28公斤,在制毒工厂内缴获的制毒原料更是多达640多公斤。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昨日,该案的主犯、制毒“师傅”冯桂泉以制造毒品罪,在广州市中院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风景秀丽的罗浮山风景区某农庄,竟是一冰毒制造工厂,警方循线出击先后抓获多名制毒团伙成员,于一辆面包车上缴获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纯度达72 .3%的白色晶体70 .28公斤,在制毒工厂内缴获的制毒原料更是多达640多公斤。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昨日,该案的主犯、制毒“师傅”冯桂泉以制造毒品罪,在广州市中院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同日,广州两级法院集中宣判了各类涉毒品案件66件73人,涉案毒品约740多公斤。7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死刑不等的刑罚。
    典型案例
    联合制毒师傅判死
    广州市中院昨日披露,在2010年11月至2011年5月间,男子李玉雄和“强哥”(另案处理)纠合被告人罗崧耀商议共同制造毒品,由“强哥”出资、李玉雄负责管理制毒工厂具体事务,罗崧耀负责接送毒品。
    李玉雄通过他人租用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浮山风景管理区一农场作为制毒工厂,并按照“强哥”的指使,数次将制毒原料和制毒工具运抵该制毒工厂。
    从2011年2月开始,“强哥”雇用的制毒师傅被告人冯桂泉等5人(除冯桂泉外,其他4人均另案处理)按照制毒配方开始制造毒品。完工后,冯桂泉等5人收到酬金后离去。
    2011年5月8,罗崧耀驾车返回广州市番禺区的住所后,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该白色面包车内查获4个纸箱,内有用塑料袋包装的白色晶体70包(经鉴定,净重70.28千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为72.3%)。在罗崧耀住所内,警方还查获毒品若干。
    同时,公安人员对位于惠州市博罗县罗浮山风景管理区农场内的制毒工厂进行搜查,查获制毒原料共计640多公斤,真空干燥机、低温冷却液循环泵等制毒工具一批。
    2011年7月22,公安人员在广西梧州市苍梧县一农贸市场入口边的电脑考试点,将冯桂泉抓获。
    广州中院一审认为,冯桂泉、李玉雄、罗崧耀伙同他人共同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制造毒品罪。
    广州市中院昨日一审判决,冯桂泉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玉雄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罗崧耀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制贩毒特点
    以贩养吸女性作案增加
    涉毒案件近年的一个新特点,就是以贩养吸现象较为突出。由于吸毒者直接从事贩毒活动,扩大了贩毒队伍和渠道,使贩毒活动益发猖獗。在增城检察院近两年办理的制毒案件中,90%以上是吸毒人员,以制养吸的现象也不容忽视。而且,制毒人员出现家族化、女性作案增加的特点。由于女性不为人注意的特点,她们大多参与、协助或包庇制毒人员作案。
    马仔易抓老大难查
    缉毒人员在打击行动中,发现有组织的犯罪增多且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
    组织贩毒者在幕后联系毒品交易,雇佣马仔出面帮助贩毒,按月付给工资或按次支付报酬,甚至以仅提供简单的食宿作为报酬。操纵者在吸毒人群中散发自己的联系电话,并通过马仔联系送毒人员,即使送毒者被抓,因其对自己的上线情况不知情,更不认识操纵者,致使幕后的组织贩毒者非常隐蔽,不易抓获。
    制毒工厂藏身民宅
    在增城检察院办理的涉毒案中,还出现制毒地点以小区、民宅居多,呈现制毒工厂小型化、作坊式的趋势。鉴于小区和民宅的安全性、独立性更强,近来在小区租房进行作坊式制毒的开始增多,该类案件共9件,占42.9%。犯罪分子甚至以高档别墅作为制毒场所,封窗闭户进行生产,制毒工厂小型化发展明显。如黄某和刘某能制毒案件的窝点就在新塘镇凤凰城一大型别墅区,隐蔽性较强,只是因为操作不慎发生爆炸才被发现。
    制毒材料来源网络化
    增城检方人士分析,制造新型毒品“门槛”低,呈现技术、原材料从网络获取的趋势。与传统的毒品相比,新型毒品尤其是氯胺酮的制作工艺更为简单,加工材料较为普通且易获得,可在化工、医药市场上购买。同时,制造资料的索取、原材料的购买呈现网络化的趋势,犯罪嫌疑人通过互联网或查询相关化学知识获得制毒资料,并经过反复实验掌握制毒技术。
    制运贩分离以枪护毒
    作案方式更加隐蔽,呈现制、运、贩环节相分离的趋势。增城检方称,制毒人员为降低自身被当场抓获的危险,一方面“以枪护毒”,涉枪制贩毒案件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在作案手段上更加隐蔽,变化多端,尤其是在制造、运输、贩卖、交易等环节都十分诡秘,并经常变换运输方式、交货地点等,反侦查意识十分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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