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林
李 斌
南都讯 近日,广州市中院和11个基层法院集中宣判了16宗商业贿赂案、15宗制假售假案和29宗欺行霸市案。据悉,这是今年广州“三打”集中宣判的最后一次大动作,收官之举。
截至
为了提高案件审判效率,穗两级法院开辟了“三打”案件快审通道,设立“三打”案件专门合议庭、安排业务骨干专门审理“三打”案件,并适时调配充实审判力量。
对于起诉至法院的“三打”案件,随到随办,快办快结。凡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简单案件,必须在15天内审结,至迟不能超过20天,对于大要案件,尽量在30天内审结。
典型案件
1
城管队长身家二千万
870万元被认定合法
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决,原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城管执法中队队长王宝林构成受贿罪(受贿违法所得417万元)、巨额财产(689万元)来源不明两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收财产40万元,并判决追缴非法所得和黄金制品上缴国库。
王宝林在2009年6月至2011年7月任职期间,于查控和清拆违建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20次收受请托人邓某城等人贿送的财物合计417万元,另有3根共
关于王宝林名下2071.89万元巨额财产性质的认定,法庭在扣除王宝林受贿违法所得417万元,及其工资合法收入以外,还对另外有证人证言的870万元认定为合法收入,剩余的689.51万元则被认定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违建业主邓某为保房屋不被强拆,曾先后3次向王宝林贿送70万元。后违建房屋仍遭拆除,王宝林遂将70万元退还。在多宗受贿事实中,证人证言与王宝林本人供述有出入。法庭以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原则,最终数额以王宝林供述为准。昨日宣判后,王宝林当庭表示不上诉,但仍认为自己没有为行贿人谋取利益。
2
车管所所长受贿340余万“放水”年审
广州市中院一审宣判,广州市交警支队下辖单位、原车管所所长李斌,因受贿340余万一审获刑11年。与李斌一同落马的,还有其上级广州市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党委副书记李伟强。李伟强涉嫌受贿金额为370余万,目前尚未宣判。在白云区人禾机动车检测站新旧系统升级改造过程中,李伟强、李斌收受检测站负责人黄某洪的贿赂,放任了检测站继续沿用旧的检测系统(新系统要求高,一天检测通过不了几辆车,赚不到钱),致使10 .9万辆机动车在旧系统下通过了年审。
3
畜牧兽医局“窝案”抽水“母猪补贴”
增城市法院一审宣判,原增城市畜牧兽医局原局长姚子伦及三个副局长分别因受贿罪获刑5年至8年。据悉,该贪腐系列案涉及原增城市畜牧兽医局(现合并到增城市农业局)、该局下属合兴猪场、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涉及贪污、受贿、单位行贿和行贿四个罪名,涉案总金额超130万。据悉,2007年至2010年,每年春节前,他们都通过召开局务会议的方式,向猪场索贿,作为该局班子成员春节奖金及过年送礼之用。班子成员阮金权曾在帮助某公司获得增城市畜牧兽医局发放的“能繁母猪补贴”后,收取现金。
4
治安中队队长充当“内鬼”
白云区法院一审宣判,原荔湾区龙津派出所治安中队队长吴某江,因在西关休闲中心组织、容留卖淫活动一案中,多次将打击犯罪的部署、时间、地点等情报外泄,帮助对方逃避处罚并受贿1.2万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采写:南都记者 吴笋林
通讯员 杨晓梅 奉鑫 刘译蔓 庄薇 杨美满 周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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