峻联诈骗4.7亿 老板判蹲监15年
【发布时间:2009-12-16 00:00:00】 【稿件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关闭】
时隔近一年,经过两次庭审,峻联公司4.7亿元诈骗案有了一审判决结果。昨天下午,震惊全国的峻联公司4.7亿元诈骗案在广州中院宣判。法院判决峻联公司犯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1000万元,主犯张俊川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昨日,近300名受害人旁听了庭审,很多受骗者听了判决后还执迷不悟,坚称张俊川是好人。
■判决书
一审判决七人获刑
峻联公司犯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1000万元;被告人张俊川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冯作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 刑9年,并处罚金40万元。被告人林卫波、孙刚、彭云、江浩凯、肖志群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至8年,并处罚金5万至35万元。
■庭审现场
吸取上次老人闹法庭教训
法庭前排坐满法警
昨日14时30分,在广州中院刑事审判庭第一庭,坐满了赶来旁听的受害人。记者看到,在近300人的旁听者中,其中八成以上都是老年人。因为有了上次庭审时个别老年人哄闹法庭的教训,这次宣判,法庭前排坐满了法警。
法庭宣布,经审理查明:2003年7月6日,被告人张俊川出资成立峻联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研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防盗可视无线电子产品。
由于公司开展的安防业务难以获利,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张俊川决定由峻联公司以现金入股、投资山西焦炭交易中心、投资购买平安大厦、向客户借款、合作电子安装工程等名义,吸引客户投资。
许诺集资回报率达25%
峻联在吸收投资时,与客户签订投资期限为一年或两年的《合作协议书》、《还款计划书》,并许以平均25%的年回报率。为顺利开展非法吸收资金的业务,张俊川成立了客户服务部,负责招揽客户进行投资,下设业务一部、二部、三部,分别由被告人林卫波、孙刚、彭云负责。
具体收入资金和返还资金,大部分都通过张俊川的个人账户流转。在取得受害人的款项后,张俊川即以峻联公司的名义将款项的25%用于向受害人还本付息,25%用于业务员提成。在张俊川的授意下,该公司通过广告宣传及由业务人员向客户介绍等形式,肆意夸大宣传公司的资产规模、经营业绩、上市前景及项目投资情况等。
4.7亿仅0.7亿用在实处
经司法会计鉴定,2003年2月至2008年4月期间,峻联公司采用上述方式向3350名群众吸收资金47631.94万元。2006年5月至2007年12月,峻联公司业务经理和业务员工资及提成6089.69万元;造成受害人直接损失共计32037.73万元。
峻联公司除将集资款的25%用于向受害人还本付息,25%用于支付业务部门提成之外,仅将约7000万元的资金(含案发后扣押、冻结的资金)投入到与受害人约定的投资项目中,约占集资总额的14.7%。其余款项去向不明。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峻联公司犯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1000万元;张俊川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记者在宣判现场看到,当审判长询问被告人是否服判时,旁听席上立刻有几个老年人不顾法庭纪律,大喊“不服”“上诉”。最终,张俊川等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上诉。
■记者观察
不信法院判决有人还在“保张”
反对者则要求重判,有人则哭诉被骗得倾家荡产。
一审宣判过后,众多老人聚集在法院门口,讨论判决结果。记者采访了解到,虽然法院已经有了定论,但受害人还是泾渭分明地分成了两派。一派仍然执迷不悟,力挺张俊川,坚称他是老实守法的民营企业家。另一派则痛斥他集资诈骗,拆了东墙补西墙,专门坑害老年人,力主从重判决。
“张俊川绝对不是骗子!等他释放出来了,我还跟着他干!”一位王女士拍着胸口对记者说。“广州有多少公司只吸收存款,不投资,他们才是骗子。张俊川如果是骗子,他早就跑了,跑了才算骗!”王女士说,要不是张俊川等人被抓,公司现在肯定会经营得很好,她投进去的50万元,也该连本带利收回了。
对此,与“保张”派持相反观点的李先生则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判15年判得轻了!我觉得应该判张俊川无期!”李先生说,他除了认为受审的被告人都判轻了以外,还认为应该把那些忽悠他们投资的业务员也都抓起来,“他们都该受处罚,有上百个业务员呐!他们也骗人骗钱了!如果不处罚他们,那不成了纵容犯罪?”李先生最后强调自己的看法说,他认为追缴案款应该是第一要务。
采访中记者还看到,有的受害人在法庭门口失声痛哭起来,一位中年女子接受不了张俊川是个骗子的事实,她拿着开具的各种证明材料,哭诉自己已经倾家荡产,生活陷入了极度贫困。
南方日报 记者刘冠南 通讯员穗法宣
■判决书
一审判决七人获刑
峻联公司犯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1000万元;被告人张俊川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冯作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 刑9年,并处罚金40万元。被告人林卫波、孙刚、彭云、江浩凯、肖志群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至8年,并处罚金5万至35万元。
■庭审现场
吸取上次老人闹法庭教训
法庭前排坐满法警
昨日14时30分,在广州中院刑事审判庭第一庭,坐满了赶来旁听的受害人。记者看到,在近300人的旁听者中,其中八成以上都是老年人。因为有了上次庭审时个别老年人哄闹法庭的教训,这次宣判,法庭前排坐满了法警。
法庭宣布,经审理查明:2003年7月6日,被告人张俊川出资成立峻联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研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防盗可视无线电子产品。
由于公司开展的安防业务难以获利,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张俊川决定由峻联公司以现金入股、投资山西焦炭交易中心、投资购买平安大厦、向客户借款、合作电子安装工程等名义,吸引客户投资。
许诺集资回报率达25%
峻联在吸收投资时,与客户签订投资期限为一年或两年的《合作协议书》、《还款计划书》,并许以平均25%的年回报率。为顺利开展非法吸收资金的业务,张俊川成立了客户服务部,负责招揽客户进行投资,下设业务一部、二部、三部,分别由被告人林卫波、孙刚、彭云负责。
具体收入资金和返还资金,大部分都通过张俊川的个人账户流转。在取得受害人的款项后,张俊川即以峻联公司的名义将款项的25%用于向受害人还本付息,25%用于业务员提成。在张俊川的授意下,该公司通过广告宣传及由业务人员向客户介绍等形式,肆意夸大宣传公司的资产规模、经营业绩、上市前景及项目投资情况等。
4.7亿仅0.7亿用在实处
经司法会计鉴定,2003年2月至2008年4月期间,峻联公司采用上述方式向3350名群众吸收资金47631.94万元。2006年5月至2007年12月,峻联公司业务经理和业务员工资及提成6089.69万元;造成受害人直接损失共计32037.73万元。
峻联公司除将集资款的25%用于向受害人还本付息,25%用于支付业务部门提成之外,仅将约7000万元的资金(含案发后扣押、冻结的资金)投入到与受害人约定的投资项目中,约占集资总额的14.7%。其余款项去向不明。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峻联公司犯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1000万元;张俊川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记者在宣判现场看到,当审判长询问被告人是否服判时,旁听席上立刻有几个老年人不顾法庭纪律,大喊“不服”“上诉”。最终,张俊川等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上诉。
■记者观察
不信法院判决有人还在“保张”
反对者则要求重判,有人则哭诉被骗得倾家荡产。
一审宣判过后,众多老人聚集在法院门口,讨论判决结果。记者采访了解到,虽然法院已经有了定论,但受害人还是泾渭分明地分成了两派。一派仍然执迷不悟,力挺张俊川,坚称他是老实守法的民营企业家。另一派则痛斥他集资诈骗,拆了东墙补西墙,专门坑害老年人,力主从重判决。
“张俊川绝对不是骗子!等他释放出来了,我还跟着他干!”一位王女士拍着胸口对记者说。“广州有多少公司只吸收存款,不投资,他们才是骗子。张俊川如果是骗子,他早就跑了,跑了才算骗!”王女士说,要不是张俊川等人被抓,公司现在肯定会经营得很好,她投进去的50万元,也该连本带利收回了。
对此,与“保张”派持相反观点的李先生则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判15年判得轻了!我觉得应该判张俊川无期!”李先生说,他除了认为受审的被告人都判轻了以外,还认为应该把那些忽悠他们投资的业务员也都抓起来,“他们都该受处罚,有上百个业务员呐!他们也骗人骗钱了!如果不处罚他们,那不成了纵容犯罪?”李先生最后强调自己的看法说,他认为追缴案款应该是第一要务。
采访中记者还看到,有的受害人在法庭门口失声痛哭起来,一位中年女子接受不了张俊川是个骗子的事实,她拿着开具的各种证明材料,哭诉自己已经倾家荡产,生活陷入了极度贫困。
南方日报 记者刘冠南 通讯员穗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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