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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涩恋黄昏恋 草率恋出“非婚子”
【发布时间:2013-03-08 09:16:44】 【稿件来源:新快报】 【作者:郭海燕 穆健】 【关闭】

        法官提醒女性学会用法律维护权益,要懂得爱自己

  ■新快报讯记者 郭海燕 通讯员 穆健 采写

  去年,广州中院审理的抚养纠纷有三成涉及“非婚生子”。“非婚生子”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当今非婚同居现象普遍,但众多女性在未婚生子后与男友感情破裂,结果被孩子的抚养纠纷与现实生活困难搞得非常烦恼。对此,广州中院民事庭法官提醒女性要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懂得爱自己。

  案1

  90后爱情速死 未成年妈咪夺子

  【案情】

  2009年夏末,年仅15岁的恩恩遇见了同镇的阿来。那年,阿来刚满19岁。两个90后一见倾心,开始恋爱,两个月后便住在了一起。很快,恩恩怀孕了。爱情结晶的到来没给小两口增温,反倒让如胶似漆的日子提前结束了。恩恩辛苦怀胎期间,发现阿来与其他异性往来频繁,多次“出轨”。

  孩子终于生下来了。刚满周岁,恩恩便离开阿来外出打工。但当她和家人前去探望儿子时,昔日情人不仅从中阻拦,还恶言相向,最后双方只好在法庭见面。

  “我要儿子。”恩恩态度坚决。她对自己的抚养能力充满自信,且父母也愿意帮忙,只要求阿来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

  阿来不同意,称恩恩自己尚未成年,心智尚未完全成熟,难以独自承担抚养责任,而自己家境殷实,有利娃子成长。他还强调,同居期间,日常家庭开支都是他负担的,恩恩分文未付。

  “你家虽有养猪场,是属你爸爸的,你自个没收入;我养儿可是我自己赚的钱。”恩恩反驳道。

  【结果】法院将孩子判由恩恩抚养,阿来每月支付400元。

  【解释】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生活。

  办理此案的钟法官表示当时也很纠结,毕竟恩恩年纪太小。但根据非婚生子视同已婚生子的原则,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出发,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生活。而恩恩态度坚决又有稳定工作和收入,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况且父母还愿意帮忙。

  案2

  同居男友另结连理 对亲儿不断哭穷

  【案情】小企业老板阿建和萍萍也是没结婚就住在了一起,2010年生下一子。儿子来了,俩人感情却淡了。半年后,阿建提出不再抚养儿子。两人自行签下协议,约定无论儿子归谁,另一方都无需支付费用,两人关系一笔勾销。

  萍萍独自带着儿子生活,一直单身,平日在弟弟的烤肉店工作,兼开一家饮品店,月入三四千。一年多过去了,养孩子开销太大,萍萍开始觉得入不敷出,于是要求阿建每月付两千块钱。

  可此时阿建已经成家,新婚妻子辞工在家专心待产,萍萍的要求让阿建感觉压力很大,只同意每月支付两三百元。他说,自己虽然是开着公司,但每个月收入不超过四千元,况且两人说好再无瓜葛的。

  一审法院判阿建每月支付一千元。阿建不服,继续哭穷称自己公司倒闭,负债累累,又新添爱子……萍萍反驳,你都开了两家公司了,妻子还不用上班,可见收入尚可。我一妇道人家,晚上还得摆地摊卖小孩的衣服呢!

  【结果】法院维持一审原判,阿建每月支付一千元。

  【解释】非婚子女,父母同样应当担负抚养义务。

  钟法官解释,两人协议无效,非婚生子,生父母都有抚养义务。遇到物价上涨或有其他情况,还可另案起诉追加抚养费。

  案3

  邂逅老翁生子 她伪造假证受训诫

  【案情】十年前,三十多岁的阿芳和六旬苍伯相识、同居。后阿芳怀孕,苍伯支付了一笔流产费给阿芳。但数月后,阿芳还是把孩子生下来了。转眼小女娃上了小学,费用开销多了起来,阿芳告到法庭,要求苍伯每月支付两千元。

  一审时候,俩人都不愿意支付费用,亲子鉴定做不成。法院认为两人关系匪浅,基本可以确认苍伯与孩子存在亲子关系,要苍伯每月支付800元。苍伯在详细研究阿芳的证据时,发现《出生医学证明》有问题,一查竟是伪造的!

  “孩子究竟是不是我的?要是我的,我一退休干部,一个月支付个300元还是可以的。”苍伯决定自掏费用一探真相。2012年5月,苍伯带着孩子去做鉴定,结果显示,孩子不是苍伯的。

  苍伯随即否认口头赠送孩子房子的说法,要求阿芳搬出自家屋子,法院给予支持。在二审中法院发现阿芳与其他男子也有往来,但究竟谁是孩子的亲爹?阿芳缄口不谈。

  【结果】阿芳败诉,并因伪造证据受到训诫。

  【解释】多数单亲母亲担起抚养责任而生活困难。

  钟法官说办理此案颇为焦心,伪造重要证据本是要追惩的,但我们看阿芳一把年纪,若不是生活确实存在困难,也不会出此下策,就只对她采取训诫,责令悔过。

  ■法官析案

  非婚生子容易产生“问题少年”

  “广州中院审理的抚养纠纷中,非婚生子约占30%,这几年增幅变大,当事女性多为25岁以下,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基本没上大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法官钟淑敏在办案中发现非婚生子现象愈演愈烈。

  “未婚妈妈要承受的社会压力很大,重新组建家庭也会遭遇更多困难。但最无辜的是孩子,他们没有选择权,一开始就要面对破碎的家庭,这对他们的成长很不利。”钟法官在经手少年法庭业务时发现,问题少年多来自单亲、暴力等问题家庭。

  钟法官发现,同居生子后,很多母亲由于天性,都会要回孩子。因为女方本身也有抚养义务,她得到的只是部分抚养费,没法得到生活费,既要照顾孩子还要养活自己,加上传统观念,带着小孩重新组建家庭,难度可想而知。而不少男性在女方怀孕时候变心并很快和别人结婚,孩子都不想认,亲子鉴定都不想做,抚养费更难要。

  “所以,未婚妈妈要有维权意识,打官司要懂得收集证据,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亲子关系。”钟法官提醒女性要自我保护,同居时起码要弄清楚对方的家庭背景与工作单位,否则亲子认定困难,抚养费也没处要。所以,钟法官特别提醒女性最重要的还是要懂得爱自己,性行为中做好防护措施,未婚生子,对自己对孩子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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