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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民终22429号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13 10:10:3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4)粤01民终22429号上诉人(原审原告)蔡海连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中之道善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善手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善手科技有限公司海珠分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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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海连与广州中之道善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善手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善手科技有限公司海珠分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蔡海连不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5民初1166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4年9月25日9时30分-10时45分第68法庭(新大楼三楼西区)开庭。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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