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终22718、22719号原审第三人严鹏飞与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鼎睿云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秦成达劳动争议二案
(2024)粤01民终22718、22719号
严鹏飞:
广州鼎睿云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秦成达、严鹏飞劳动争议二案,广州鼎睿云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6民初20510、2051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4年9月23日9时15分-10时15分在第41法庭(新大楼一楼东区)开庭。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