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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民终22197号公告(民事二审)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02 14:06:0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4)粤01民终22197号原审被告沈琴云、章国鸣、谢溯光、广州白云国际汽车文化产业园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沙亭经济联合社、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陈应拖、李汉强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22197号
谢溯光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沙亭经济联合社陈应拖、李汉强沈琴云、章国鸣、谢溯光、广州白云国际汽车文化产业园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沙亭经济联合社不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3)粤0111民初1706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4年10月14日15时30分-16时45分第59法庭(新大楼二楼东区)开庭。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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