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终16083号上诉人罗澍因与被上诉人杨长青、刘涛及原审第三人广州岱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股东
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民终16083号
刘涛、广州岱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上诉人罗澍因与被上诉人杨长青、刘涛及原审第三人广州岱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民终160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6355元,由上诉人罗澍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