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终21128号上诉人(原审被告)王丽莎、陈思政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广州天尚神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杨武、广州万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2024)粤01民终21128号
杨武、广州万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王丽莎、陈思政与广州天尚神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杨武、广州万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王丽莎、陈思政不服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2023)粤0191民初1259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4年9月3日9时15分-10时30分在第77法庭(新大楼三楼东区)开庭。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