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广州审判网首页 -> 广州中院公示公告中心 -> 送达公告 -> 正文

(2024)粤01民初421号开庭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09 09:12:0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4)粤01民初421号原告陈开铭与被告梅州广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及第三人林俏丽、莫安凡、东莞君爵酒店、广州奢香世家珠宝钟表实业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2024)粤01民初421号
莫安凡、东莞君爵酒店、广州奢香世家珠宝钟表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开铭与被告梅州广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及第三人林俏丽、莫安凡、东莞君爵酒店、广州奢香世家珠宝钟表实业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本院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8月30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地点为本院第五十八法庭(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新大楼二楼东区第58法庭)。如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
 

版权所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下载试用或建立镜像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43号

技术支持电话:020-3262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