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执4193号申请执行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新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肇庆市中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新裕洮水开发有限公司、李娜、汪淑君、汪海、汪涵一案评估结果公示
(2022)粤01执4193号
被执行人新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新裕洮水开发有限公司、汪淑君、汪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新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肇庆市中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新裕洮水开发有限公司、李娜、汪淑君、汪海、汪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电子摇珠确定并委托广东世纪人土地与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肇庆市中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肇庆市端州区八一路7号裕景花园A、B、C、D幢A-603、肇庆市端州区八一路7号裕景花园A、B、C、D幢首层市场、肇庆市端州区八一路7号裕景花园A、B、C、D幢二层办公室、肇庆市端州区八一路7号裕景花园A、B、C、D幢二层仓库、肇庆市端州区八一路7号裕景花园A、B、C、D幢103间商铺共计107套房产确定财产处置价值。
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通过在广州审判网上公示的方式向你发送房产评估价值结果,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满即视为你收到。如需了解具体情况,请联系本院查询。
公示如下:
广东世纪人土地与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肇庆市中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肇庆市端州区八一路7号裕景花园A、B、C、D幢A-603、肇庆市端州区八一路7号裕景花园A、B、C、D幢首层市场、肇庆市端州区八一路7号裕景花园A、B、C、D幢二层办公室、肇庆市端州区八一路7号裕景花园A、B、C、D幢二层仓库、肇庆市端州区八一路7号裕景花园A、B、C、D幢103间商铺出具的《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粤世房评报字[2024]第0112号)报告,确定上述107套房产评估价格为36930620元。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执行法官:徐法官
电话:020-83211099、020-32620853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