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终14389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欧阳慈钦、谢永雄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熊艳、汤跃建、江恩深、容秀薇、刘东汉、罗肖莲、唐耀基、刘韵诗、卢灶兰、戚务平、赵梁艳、麦美莲、黄爱珍、罗海涛、苏绍嘉、肖帆、肖素芬、郭文英、何月贞、罗三女、黄文伟、刘秀珍、霍惠婵、卢灯、吴志伟、何惠嘉、洪菲菲、孙丽卿、黄小玲、李燕容、赖秋、黄银欢、苏达文、陈光星、简燕霞、郑海东、梁秀珍、李颖、容国红、吴训普、朱婉清相邻关系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14389号
梁秀珍:
欧阳慈钦、谢永雄与熊艳、汤跃建、江恩深、容秀薇、刘东汉、罗肖莲、唐耀基、刘韵诗、卢灶兰、戚务平、赵梁艳、麦美莲、黄爱珍、罗海涛、苏绍嘉、肖帆、肖素芬、郭文英、何月贞、罗三女、黄文伟、刘秀珍、霍惠婵、卢灯、吴志伟、何惠嘉、洪菲菲、孙丽卿、黄小玲、李燕容、赖秋、黄银欢、苏达文、陈光星、简燕霞、郑海东、梁秀珍、李颖、容国红、吴训普、朱婉清 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欧阳慈钦、谢永雄不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5民初524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二审案号为(2024)粤01民终14389号。本院决定于2024年8月14日9时15分-10时30分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75法庭(新大楼三楼东区)开庭。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