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2024年第三十五(一)批广东省番禺监狱提请罪犯唐明海等89人减刑、假释案件已审理终结,现将减刑、假释裁定书向社会予以公示。
如对裁定结果有异议,可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放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信箱。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