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第十八批减刑、假释案件广东省番禺监狱提请罪犯周宣霖等257人减刑、假释案件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批减刑、假释案件。
合议庭(一)由审判员许东劲、人民陪审员熊昊、人民陪审员莫结珍组成,合议庭(二)由审判员许东劲、审判员陈骏涛、人民陪审员莫结珍组成,合议庭(三)由审判员许东劲、审判员陈瑞晖、审判员张怡组成,均由审判员许东劲担任审判长。
公示期限为五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于公示之日起五日内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放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信箱。
附: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第十八批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表
二〇二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