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第十三批减刑、假释案件广东省广州监狱提请罪犯陈桂华等150人减刑、假释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批减刑、假释案件。
(2026)粤01刑更2626、2637-2639、2653、2672-2674、2679、2681、2695、2710、2718、2721、2730、2731、2733、2734、2740、2744、2750、2752、2763、2765、2767号案件的合议庭由审判员陈瑞晖、人民陪审员莫结珍、人民陪审员邓聪鼎组成,由审判员陈瑞晖担任审判长。
(2026)粤01刑更2620-2625、2627-2636、2640-2652、2654-2671、2675-2678、2680、2682-2694、2697-2709、2711-2714、2716、2717、2719、2720、2722-2729、2732、2735-2739、2741-2743、2745-2749、2751、2753-2762、2764、2766、2768、2769号案件的合议庭由审判员陈瑞晖、审判员黄敏洽、审判员张怡组成,由审判员陈瑞晖担任审判长。
公示期限为五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于公示之日起五日内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放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信箱。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