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可自行采购。为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内部议标方式评选我院综合保障中心培训部档案用房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保障中心培训部档案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最高限价:人民币36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家具制造或图书档案设备相关内容,并具备下列资质:(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项目内容
我院综合保障中心培训部档案用房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芙蓉嶂芙滨路100号。采购人计划完善松涛1至4号楼和D楼的档案用房基本设施,主要包括采购安装251.4立方米手动档案密集架、126组固定档案架(其中56组从我院方园小区原档案仓库调配)、17台除湿机和17套温湿度检测管理系统,以及相应的用房线路调整、地面修缮等相关配套服务。
七、投标、评标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7:00。
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以下资料至我院采购专用邮箱gzzyzbcg@gz.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并电话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等原件的扫描件;
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采购人收到报名信息后,将项目的具体需求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二)报价文件
请投标人按我院需求提交报价文件(一正本五副本,用信封统一密封并加盖公章),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原件;
3、服务实施方案;
4、投标报价(含税);
5、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业绩证明材料: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的相关服务项目业绩列表,并提供相关项目的服务合同或服务(履约)评价复印件等。
(三)投标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5年11月4日9:00-9:30。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审判大楼三楼323会议室。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四)开标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4日9:30。
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审判大楼三楼323会议室。
采购人组织现场开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现场开标过程,并简要介绍本公司基本情况及服务实施方案。
(五)评标
由我院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资质、报价、业绩、服务等方面综合评比,集体讨论选定我院花都芙蓉嶂物业档案用房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
八、联系人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眉,联系电话:85805851
采购工作电子邮箱:gzzyzbcg@gz.gov.cn